為籌補習費出售冒牌手機殼 清貧女生失入大學機會 認罪候判

撰文: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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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葉雯恩稱不知所賣的是冒牌貨品。(資料圖片,梁芷君攝)

現正修讀法律及行政課程的18歲大專女生因家境貧困,為籌集補習費而在網上買賣卡通人物手機殼作幫補,惟一次買賣遇上海關人員放蛇而被捕。女生今(23日)認罪,求情透露,在校內一直擔任領袖生及辯論隊隊長的被告因被捕後不久便面對公開考試,令她承受沉重壓力,令獲校長推薦計劃引薦的被告未能考上大學。

現年18歲的被告葉雯恩承認一項出售應用偽造商標的貨品及一項爲售賣或任何商業或製造用途而管有應用偽造商標的貨品。案件將於10月28日判刑,以待索取感化報告,期間獲准保釋。

被告對法律感興趣 曾獲「最佳律師」獎

辯方求情指,現正修讀法律及行政課程的被告案發時只得17歲,與父、祖母及胞弟同住,母親早已離家,53歲的父親因工傷而沒法工作,一家依靠綜援為生。對法律深感興趣的被告,曾兩度獲得大專課程的模擬法庭計劃的「最佳律師」獎項。

而被告在中學時,除了是辯論隊隊長,曾獲最佳辯論員獎項的被告,更是學校爭勝的希望,並成功帶領隊員晉身準決賽,而她同時亦為風紀隊隊長,並獲校長推薦入讀大學。惟被告被捕後即要面對公開考試,對一個只得17歲的女生而言,壓力相當沈重,亦對考試有一定影響。涉案約有13至14個手機殼,涉款約800至1000元,被告只想賺零用,以幫補補習費等開支。

裁判官吳重儀一度問及辯方有否提出以其他方式處理,辯方指曾致電律政司商討,惟對方回覆指,被告案發時已超過16歲,故雙方未能達成共識。

被告稱不知貨品是冒牌

辯方又申請將被告的iphone6電話歸還予被告,裁判官質疑被告何來金錢買電話,被告解釋是表哥見她考獲全班首十名而買來獎勵她的。

案情指,被告去年10月28日在將軍澳調景嶺站,與顧客交收Hello Kitty 手機電話殼,惟購物者是「放蛇」的海關關員,被告當場被捕。案中的電話殼只值35元。被告警誡下承認在以十元人民幣在阿里巴巴網買該電話殼,她並不知是冒牌貨,而網站亦聲稱是工廠直接銷貨。半年以來,她曾多次買賣卡通手機殼,收入並不穩定,半年來賺到約800至1000元。

案件編號:KTCC3609/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