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港男檢疫期間覺悶圖回內地玩 官斥自私到極點囚6周

撰文:朱棨新 鄧家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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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本港的新冠肺炎疫情,政府早前實施14日強制檢疫令。惟有兩名需在家居自我隔離的男子,在隔離的14天內圖離港,其中一名黃姓被告更在警誡下稱,因住所非常悶,所以想回內地玩。他們今(30日)在西九龍法院承認違反檢疫期間限制的傳票,裁判官直斥黃的行為屬自私到極點的其中一類,判囚6星期。而另一名被告則被判囚10天。

兩男在西九龍法院承認違反檢疫令,分別被判入獄6星期及10天。(資料圖片)

被捕後稱在住所非常悶

被告黃義強,41歲,於今年2月13日圖經港珠澳大橋離港時,被發現違反檢疫令而被控。案情指黃在今年2月10月經港珠澳大橋入境,當時獲告知須被隔離14天,以及不可離港。惟黃於2月13日圖經港珠澳大橋離港時被截獲,即被送往隔離營繼續隔離。黃被警誡時直認,因為在住所非常悶,所以想回內地玩。

另一被告稱想回鄉探病母

另一名被告謝永鈺,37歲,則認於2月8日經深圳灣入境,當時獲告知須隔離檢疫14天,以及不可離港。惟他在2月12日在深圳灣被截獲,當時他打算離港。

謝今求情時稱,在故鄉的母親患病,因此打算離港前往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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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斥黃是自私到極點的一類

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曾問兩名未有律師代表的被告,是否需由律師代表,他們均表示不需要。

羅官在判處黃義強時指黃被捕後稱因覺得非常悶,想離港去玩。羅官指以此案情和理由,屬自私到極點的其中一個類別。黃聽到此處,立即表示:「唔係唔係。」惟裁判官最終判被告監禁6星期。

須市民配合才能對抗疫情

羅官在判處謝永鈺指,現時本港的疫情嚴重,被告的行為卻很諷刺。羅官指,本港的防疫和醫護人員努力工作,阻止疫情在港擴散。羅官指他們辛苦、甚至日以繼夜工作,希望用最大努力,保護大眾安全,但他們需市民配合,才可對抗疫情。惟謝的行為增加大家的危險,其行為「好唔負責任」,羅官認為判囚合適。

案件編號:WKS1864、KCS504265/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