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跳閘女文員咬警前臂1分鐘逃脫 兩日後被捕 認罪候判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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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有人因應反修例示威發起不合作運動,一名女文員跳閘後遭休班警員截停,雙方繼而起爭執,女文員期間因咬警員前臂1分鐘,因而被控襲警罪。她今(21日)於東區裁判法院認罪,案件將於5月5日判刑,期間須還押。

被告謝穎希(27歲),報稱文員,被控在去年11月14日在灣仔站1號月台往大堂梯間襲擊正在執行警務的督察17785。

休班警被咬前臂約1分鐘

案情指,被告事發當日在灣仔站跳閘時,遭休班督察17785發現,休班督察於站內截停被告,並表明警員身份,但被告嘗試逃跑,休班督察阻被告逃走時,被戴住口罩的被告咬了前臂約1分鐘,被告棄下背包成功逃脫,並致電向上司請假,休班督察的前臂因而擦傷。被告兩日後被捕。

官指判監亦恰當

辯方透露,被告任文書助理,試用期長達三年,犯案時未過試用期,或會因而失掉工作,又指被告患有情緒病多年,易受波動,但案件僅屬單一事件。

惟裁判官指被告咬人時間長達1分鐘,又指上訴庭有指引指前線警員履行職責面對危險,若姑息此等行為會助長罪行,判處監禁亦屬恰當,故把被告還押,並先索閱背景、精神及心理報告後才判刑。

案件編號:ESCC2603/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