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姐藏屍衣櫃案|前男友被裁謀殺認為不公 上訴庭:審訊非常公平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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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龍空姐陳曼儀7年前遭前男友勒斃,並藏屍衣櫃。前男友潛逃內地後,4年前才被押返香港港受審。他被裁定謀殺罪成,依判遭判終身監禁。惟他不服定罪,早前提出上訴。而上訴庭今(22日)頒下判詞,駁回其上訴。對於前男友質疑,審訊時在同意案情中提及他曾「不當對待」空姐,對他不公。惟上訴庭反駁,「不當對待」一詞並非暗示使用暴力,原審法官亦已要求陪審團不要猜疑事件,認為前男友已獲非常公平的審訊。

法醫指死者陳曼儀似遭她所戴的頸巾勒斃。(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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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訴人莫俊賢被裁定,於2013年12月4日在荃灣荃威花園一單位內謀殺陳曼儀(26歲)。莫亦在案件開審前,承認了1項盜竊罪及1項企圖盜竊罪,指他於同日偷取陳的手機,並圖盜取她的銀行存款。

提不當對待認為暗指暴力

莫主要爭議原審時控辯雙方的同意案情中,提及莫在2013年9月曾「不當對待」陳。莫指字眼會對他不公,認為不應提及。而該次事件,指莫在酒店房間內扼着陳的頸和用手掩她嘴巴等,最終以簽保守行為處理。

惟上訴庭法官在判詞中指,控方是要以此證明莫和陳當時關係轉差,反駁莫在錄影會面中,指兩人正處於冷靜期。而事件不僅是相關的背景,亦顯示莫在案發日到陳的住所,是有目的。

指引陪審團要視莫有良好品格

上訴庭法官亦指,「不當對待」一詞意指「對待某人差」,不暗示使用暴力,而陪審團亦不知9月事件涉及暴力。原審法官不但著陪審團不要猜測,引導時亦指應視莫有良好品格。

上訴庭法官認為,莫得到非常公平的審訊,原審法官的引導陳詞更是對他有利,因此駁回其上訴。

案件編號:CACC144/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