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罷|4女學生涉馬路放水馬雜物 被控公眾地方造成阻礙罪

撰文:林樂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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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1月11日市民發起「三罷」抗爭,4名女學生被指當日在薄扶林道放置水馬、垃圾桶等雜物,事隔近半年同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罪,今(4日)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4人暫時毋須答辯,主任裁判官錢禮將案件押後至6月29日再訊,以待辯方索取文件及給予法律意見。眾被告獲准以2000元保釋,並須居於報稱地址。

4名女被告均報稱學生,依次為謝穎淇(22歲)、盧在思(20歲)、李穎芯(21歲)及李燁(20歲)。她們同被控於去年11月11日與他人留下交通錐、水馬、垃圾桶及其他雜物,對在薄扶林道行車路上的車輛造成阻礙、不便或危害。據了解,案發時間為早上7時許。

案件編號:ESCC683/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