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臨門負責人徐德強再被追債 財務公司入稟追逾370萬元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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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月多番捲入錢債糾紛的福臨門酒家第三代負責人徐德強,涉三年前向一間財務公司借款500萬元後,只償還部份款項。該財務公司多番追討但不果,日前入稟向徐德強和貸款的擔保人,追討拖欠的本金和利息,合共約370萬元。

原告為發達財務有公司,被告為徐德強和劉益東。

原告在入稟狀指,他們與徐於2017年5月簽下協議,原告向徐借出500萬元,年息15厘,次被告則任擔保人。根據協議,徐需於同年11月中還款,惟徐只支付37.5萬元的利息。

原告之後准徐延期還款,但徐只歸還部份款項。原告指,徐仍拖欠332萬多元的本金,以及38.5萬多元的利息。雖然原告發信向兩名被告追討,但對方都未有還款,原告遂入稟索償。

案件編號:HCA709/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