龔如心遺產|慈善基金欲邀國務院總理等入獨立機構 法庭8月處理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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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故華懋集團前主席龔如心的遺產案,終審法院於2015年裁定,華懋慈善基金是遺產「受託人」,並頒令基金和律政司共同訂制計劃,成立獨立機構監管基金。高院去年亦頒令律政司、基金和龔如心遺產管理人就此事輪流交誓章,惟基金一方未有遞交。法官今(26日)按律政司的申請,頒令基金在56天內交誓章。此外,基金要求律政司聯絡中國國務院總理和聯合國秘書長加入獨立機構。法官則押後至8月5日,處理該申請。

代表華懋慈善基金的律師指,欲邀請中國國務院總理,和聯合國秘書長加入獨立的機構,是龔如心在遺囑中的意願。律師因而要求律政司接觸該兩方,並暫不處理成立獨立機構。法官把該事項,排期至8月5日處理。

此外,律政司的代表亦申請基金在28天內交誓章,法官批准申請,但時限改為56天,若逾時基金不能補交。

 案件編號:HCMP85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