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有市民就梁君彥申報國籍 申請司法覆核

撰文:陳雯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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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張榮德今天特別到立法會門外示威。(陳雯慧攝)

報稱退休攝影記者張德榮,多次就香港議題提出司法覆核,昨日他又入稟高等法院,向有意參選立法會主席的立法會議員梁君彥和立法會提出司法覆核,惟公眾能取閱的文件部份,並未附有他要求覆核的內容。

張在接受《香港01》記者訪問時透露,他挑戰的是梁君彥申報外國護照制度,根據現行立法會制度,毋須立法會議員作出申報,他認為有關制度需要修改,以保障《基本法》第67條。

另外,立法會議員梁君彥因有意角逐立法會主席,於10月6日在記者會中曾提及當選議員後才放棄英國護照,沒有外國居留權,是香港中國籍居民,符合參選立法會主席的資格,這意味梁在前一屆立法會擔任代主席期間擁有外國國籍,違反《基本法》第67條。

張現入稟申請司法覆核梁君彥擔任上屆立法會代主席時持有外國居留權違反《基本法》第67條、71條、72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36條。

長洲居民郭卓堅上周亦有就相關事宜申請司法覆核

早前有「長洲覆核王」之稱的長洲居民郭卓堅上周亦入稟法院申請司法覆核,指立法會議員梁君彥,過往在立法會曾擔任代主席職位,質疑梁當時未有申報他持有英國國籍,認為梁有違反《基本法》第71條,即規定立法會主席不可擁有外國居留權的規定之嫌,郭因而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法庭宣佈梁任代主席時所通過的法例無效。

案件編號: HCAL 177/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