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橋性侵案】母公司沐恩之家 全線院舍只獲發臨時牌

撰文:余秋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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葵涌私營殘疾人士護理中心「康橋之家」前院長張健華,涉嫌與年輕智障女院友非法性交,惟女事主不宜出庭作供,律政司終撤銷起訴,事件引起社會關注,亦揭示現行發牌機制的問題,現時八成殘疾院舍僅獲社署發出有效期不超過18個月的「豁免證明書」繼續營運,以「康橋之家」所屬集團「沐恩之家」為例,旗下的4間院舍全數只有「豁免證明書」,但社工、家屬亦無法得知僅獲「豁免證明書」的詳情及院舍的過往紀錄,前線社工建議增加院舍的透明度,「以市場KO劣質院舍」。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今日召開首次會議,決定於下星期加開會議討論事件,詳情稍後公佈。

圖為涉事院舍「康橋之家」門口。(資料圖片)

「沐恩之家」旗下四院舍資料:

牌照處檔號

院舍

所屬類別

續牌日期

牌照期

D0250

沐恩之家(總院)

中度照顧

2016-4-1

12個月

D0248

沐恩(城南道)之家

中度照顧

2015-5-1

18個月

D0249

沐恩(太子道)之家

中度照顧

2015-5-1

18個月

D0231

康橋之家

中度照顧

2015-10-1

18個月

根據「沐恩之家」網上資料顯示,其下有5間殘疾人士院舍,但於社署網頁卻找不到位於衙前圍道 96 號院舍的牌照資料,社署亦證實有關院舍已關閉。

圖為社署網頁顯示的豁免證明書。(網上截圖)

八成殘疾院舍僅獲發臨時牌

早於2011年,社署以發牌機制規管殘疾院舍,但根據社署最新數字顯示,法例實施超過四年以來,截至今年10月1日,全港共有殘疾人士院舍310間,僅59間殘疾人士院舍獲發正式牌照,而其餘251間殘疾人士院舍,僅獲社署發出有效期不超過18個月的「豁免證明書」繼續營運,佔了總數的八成,當中包括203間非政府機構營辦的院舍及48間私營院舍。

發牌文件資訊不透明

涉事的「康橋之家」,其所屬集團「沐恩之家」,旗下的另外3間院舍過往也是僅獲社署發出有效期不超過18個月的「豁免證明書」,翻查網上文件,公眾只能從殘疾人士院舍豁免證明書中得知院舍基本資料,如:院舍地點、收納人數等,縱列明豁免證明書的有效期,市民卻無從得知,有關院舍過往僅獲發豁免證明書的具體原因,例如是否服務或設施有所不足、有何問題等等,資訊不透明,令服務使用者難以作出選擇。

「康橋之家」曾遭家屬指控疏忽致死

涉事院舍「康橋之家」問題多多,於2001年1月曾遭院友的遺產承辦人向高院控告4名股東,指其負責人疏忽導致親人死亡。而該院舍早前發生墮樓斃命事件,患過度活躍症的梁姓少年,入住「康橋之家」兩年,於今年八月突然從院舍窗戶飛墮後巷。

社工轉介服務時,一般只能給予院舍的名單,讓家人再自行選擇。不過,華員會社會工作主任職系分會主席梁建雄指,現時沒有公開資料,即使是社署社工,也無從得知殘疾院舍的質素,只能靠同事之間口耳相傳,而且社工與家人所得的資訊都是一樣,只有網上名單,他慨嘆:「無辦法選擇好的中心讓他們去」。梁建雄認為,署方應增加透明度,公開更多院舍的資料,如過往紀錄等,讓用家知道選擇,透過市場力量,淘汰質素惡劣院舍,「以市場KO院舍」。

會否修改院舍條例,將院長個人操守,納入續牌條條件,張建宗表示持開放態度。(資料圖片)

局方考慮將操守納入條件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今日出席公開場合時,被問到涉事院長早年涉風化案,院舍仍持有豁免證明書,他指院舍服務表現及質素,並不是批出證明書的條件,證明書是針對院舍地方建構是否達標而批出,換言之,目前未有任何條例針對院舍負責人的個人操守。

至於會否修改院舍條例,將院長個人操守,納入續牌條條件,及規定私營院舍聘請駐冊社工,張建宗表示持開放態度,會汲取經驗,作出全面評估,但修例需時,第一步會先由行政措施著手。另外,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今日召開首次會議,決定於下星期加開會議討論事件,詳情稍後公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