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誓風波】公民黨批范徐麗泰誤導 《基本法》訂明三權獨立行事

撰文:何宛兒
出版:更新:

政府日前入稟法院,要求覆核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容許游蕙禎及梁頌恆重新宣誓的決定,惹來外界抨擊此舉破壞三權分立。全國人大常委范徐麗泰今早表示,《基本法》並無列明香港是「三權分立」,指三權分立的概念只是由法律界及民主派提出,故在《基本法》框架下,談三權分立亦未必正確。
公民黨楊岳橋指,范徐麗泰的言論是嚴重誤導及錯誤,任何言論指香港沒有三權分立,均與現實相違背。同黨的郭榮鏗表示,《基本法》中寫明行政、立法、司法機關「獨立行事、互相監察」,冀各界不要再混淆視聽。

郭榮鏗及楊岳橋反駁今早范徐麗泰指香港沒有三權分立的言論。(何宛兒攝)

本身為大律師的楊岳橋指,范徐麗泰的言論是嚴重誤導及錯誤,因終審法院的大法官過去都已清楚講明香港有三權分立,如2014年的梁國雄案,5位大法官亦已重申這點,而終審法院首席大法官馬道立亦曾提及。他又批評,行政長官司法覆核立法會主席的決定,是公然踐踏三權分立,扭曲了香港源遠流長的制度。他強調,立法會主席有憲制權力為議員監誓,政府做法是挑戰立法會主席的權力。他認為,有任何言論指香港沒有三權分立,均與現實相違背。

而郭榮鏗指,《基本法》中寫明行政、立法、司法機關「獨立行事、互相監察」,冀各界不要再混淆視聽。他指出,香港行使「普通法」,明確列明香港有三權分立制度。對於建制派議員計劃在下周立法會大會中提出動議,要求將宣誓程序押後,郭榮鏗批評對方不了解議事規則及法律上賦予立法會主席的權力。

郭解釋,法律上立法會主席有責任馬上讓新議員宣誓,而議事規則中訂明議事程序第一項就是宣誓,是保障被選的議員有權參與立法會會議及發言,否則就是違反所有原則及公義。

蘇紹聰:政府尋求法庭裁決無可厚非

特首梁振英前日透過律政司,就青年新政梁頌恆及游蕙禎再宣誓,向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香港律師會主席蘇紹聰認為,事件在法律上明顯有爭議。他說,若行政機關不同意立法會主席作出的決定,而找不到雙方都接受的解決方法,尋求法庭裁決也無可厚非。他續指,「如果接受法治精神,唔理嗰個人(原告人)係邊個,法院都應該好公正、公平處理」,又指現時法院審理政府行政命令亦不時會判政府敗數,可見香港有非常獨立的司法制度,看不到司法被行政影響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