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四口呃公屋單位及出租被控欺詐

撰文:香港01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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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四口涉嫌詐騙公屋福利,父母逃補地價,子女利用外祖母詐騙取得公屋。(資料圖片)

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一家四口,控告他們涉嫌欺詐,父母沒有向房屋署繳付地價而出租一個公屋單位,而其子女則以欺騙手段取得另一個公屋單位。四名被告今日(星期六)在裁判法院應訊。

被控夫婦林敏華(六十歲)、許惠想(五十三歲),涉嫌串通一名租客向房屋署隱瞞已將公屋出租,意圖詐騙及誤導房署職員,令房署沒有追討地價,而他們應繳付的地價據報由約70萬元至190萬元不等。被控夫婦在粉嶺裁判法院應訊, 案件押後至本年11月14日答辯。

而被控兩兄妹林偉聰(三十二歲)及林佩賢(二十九歲),向房署虛報表示與外祖母在秀茂坪南邨一個公屋單位同住,隱瞞外祖母其實在明愛馮黃鳳亭安老院居住,藉此經「家有長者優先配屋計劃」取得巿區公屋單位,而在入住後也沒有履行與外祖母同住,並照顧外祖母的承諾。被控兄妹在觀塘裁判法院應訊,案件押後至本年11月21日答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