貓隻走失 主人認領前已遭愛協人道毀滅

撰文:何寶儀
出版:更新:
貓主及一班義工昨晚到愛協門外聚集,要求愛協交代事件及公開道歉。(由受訪者提供)

何小姐月初剛收養的貓隻Ling Ling周日(24日)走失,4日後收到漁護署通知,愛貓被愛護動物協會帶走,遂致電愛協尋貓,其間被要求提供報失紙及合照等。殊不知愛貓一早慘遭人道毀滅,事主質疑愛協諸多留難,為求「耍走貓主」。愛協則表示,該貓的狀態具攻擊性及精神緊張,經評估後,不適宜領養,對事件表示遺憾。但承認在事主尋貓前,該貓已被人道毀滅。

貓主唯一一張Ling Ling照片,但愛協指照片太黑,難以識別。(由受訪者提供)

何小姐的愛貓本月24日於華景山莊走失,即日向漁護署報失,署方於28日通知她,貓被愛協帶走。貓主致電愛協「贖貓」,不料愛協動物接收部要求她提供「報失紙」才能領走貓隻。昨日,貓主到警署報失,並向愛協遞交「報失紙」,豈料職員竟說,「隨便一張報失紙也能贖貓,任何人也能贖貓嗎?」又再要求何交出貓的照片及合照。

義工指,愛協溫經理報警,並指貓主阻礙愛協職員收工。(受訪者提供)

當晚協助她的義工哈林表示,貓主被愛協「耍來耍去」,愛協獸醫向他們承認,貓已在28日的早上被人道毀滅,但明知貓早已死亡,仍提出不同的「贖貓條件」。從事貓義工多年的哈林表示,從未聽聞有這樣的贖貓條款,批評愛協蓄意刁難,意圖令貓主「嫌麻煩知難而退,掩飾貓已死亡的事實」。

愛協報警指受義工滋擾

哈林又說,痛失愛貓的何小姐連貓屍也未能取回,「愛協說29號早上,漁護署一早收走了。」而最令他們氣憤的是,愛協動物接收部溫經理昨晚談判期間竟然報警。哈林引述警方指,溫以貓主阻礙他們收工,構成滋擾為由報警,「是他們主動邀請我們上去談,卻在沒有爭執下報警,更一直不肯答貓是生是死!」哈林要求愛協溫經理道歉,並要求愛協解釋貓做過什麼攻擊行為,以致被「謀殺」;並公開贖貓的條件及程序,「不可以讓他們再搬龍門,一時一樣」。

愛協:貓主提供照片不清楚

愛協發言人回覆香港01查詢時確認,事主致電愛協前,貓已被人道毀滅,並解釋貓在4日內無人認養,且行為具攻擊性及緊張,不宜領養。她指貓主僅提供失貓地點及一張模糊相片,難以確認主人身分,「貓主提供的失貓地點正確,但連貓的性別也說不出;提供的照片很黑,根本看不清」。發言人續指,失貓案件時有發生,該隻貓沒有晶片及頸圈識別,不可胡亂給人帶走,「主人隔了這麼久才尋貓,應該一早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