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碧思等直銷公司 指有人在網上發誹謗言論 求法庭頒令移除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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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直銷公司亮碧思和多間相關公司,上周五(7日)入稟高等法院,要求法庭頒發禁制令,禁止他人在網上發表誹謗該些公司的言論。而網上已發佈的誹謗言論,包括在Facebook專頁「反亮碧思大聯盟」的誹謗言論則需移除。亮碧思又要求法庭頒令,不可在網上刊登其員工和分銷員的資料。

原告為4間公司:亮碧思集團(香港)有限公司、Belle Venture Holding (HK) Limited、弗朗爾集團有限公司和詩貝朗集團有限公司。被告則為:在Facebook發佈誹謗原告的人士、任何人非法和蓄意刊登原告員工資料的人士,和蔡永鍵。

原告在入稟狀要求法庭頒令,禁止首被告不可在網上發佈和刊登誹謗原告的言論。而已在網上發佈和刊登誹謗原告的言論,包括Facebook專頁「反亮碧思大聯盟」中的誹謗言論,則需移除。

原告亦要求禁制次被告不可在未經同意下,在網上公開和張貼原告員工和分銷員的資料,威脅和騷擾他們。而已刊登的原告員工和分銷員資料,則需移除。

此外,原告亦要求禁制第三被告,不可在網上發佈和刊登言論,意圖威脅傷害原告股東、員工和分銷員,和損毀原告財物。

原告並要求三名被告作出賠償。

案件編號:HCA1323/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