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議員梁晃維擺街站被吐口水 中年漢認襲擊判社服令120小時

撰文:林樂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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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區區議員梁晃維去年8月在葵芳港鐵站外擺街站宣傳罷工時,遭中年漢三度吐口水,同行的香港大學學生亦被拳打胸口。中年漢早前承認兩項普通襲擊罪,今(14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求情道:「希望法官輕判,我知我衝動咗。」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採納社會服務令報告建議,就兩罪判處120小時服務令。

曾向梁三度噴口水

被告曾祥明(48歲)承認於去年8月3日在葵芳站外襲擊梁晃維及李嘉浩。

案情指,當日下午近1時半,被告經過梁晃維及一群港大學生在葵芳港鐵站外擺放的街站時,突然向梁吐口水。他被梁質問後再次向對方吐口水,又說:「做咩唔噴得你?」其後第三度向梁噴唾液。

學生捉住被告亦被打

李姓學生見狀表示已報警,叫被告不要離開及捉住其背包。被告則問:「你邊度架?」他被李捉住手後,承諾會等候警方到場,惟期間突然拳打李的胸口。警員及後到場拘捕被告,被告在警誡會面中承認與兩名事主爭執,但稱只曾向地上吐口水,又謂有人捉他的背包的手,覺得李想搶劫,遂揮開對方的手。

案件編號:WKCC1684/2020

區議員梁晃維早前攞街站時遭日吐口水。(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