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明愛圖書館驚爆非禮案 12歲男童涉非禮6歲女被捕

撰文:黃卓然 陳宇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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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子名校區的明愛九龍社區中心的圖書館自修室懷疑發生風化案,《香港01》接獲讀者爆料,指圖書館近日發生非禮案,但未見館方採取應對措施,提醒學生作出防範,要求中心盡快作出妥善跟進。該中心負責人表示,近日發生一宗刑事案,由於要配合警方調查,因此未有貼出告示。
九龍城警署表示,已於本周四拘捕涉疑非禮6歲女受害人的12歲男童,現已獲獲准保釋候查,下月中旬向警方報到。

發生非禮疑雲的明愛九龍社區中心的圖書館自修室,位於明愛賓館內。

事發的地點為明愛九龍社區中心圖書館,位於明愛賓館大樓內,據悉,事後受害人家長已報警。該中心高級督導主任、註冊社工賴仁彪表示,中心近日發生一宗刑事案,知悉事件後已第一時間跟進調查,正配合警方調查,希望可盡快破案。對於中心保安問題,他表示自己已在中心工作廿多年,從未發生過類似事件。他說,現時所有職員已提高警覺,亦已加強事發地點巡邏人手。至於無貼出告示,他強調並非隱瞞,而是配合警方調查的安排。

九龍社區中心圖書館位於太子界限街,附近有多間學校,包括名校瑪利諾修院學校、喇沙小學等。

大律師:檢控需證明被告了解非禮是錯誤行為​

九龍城警署表示於本月24日(本周一)接獲一名40歲女子報案,指其6歲女兒懷疑於上址被非禮。警方翻查現場閉路電視錄影片段後,在27日(本周四)拘捕一名12歲男童,涉嫌「非禮」。被捕男童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11月中旬向警方報到。案件由九龍城警區刑事調查隊第八隊跟進。

大律師陸偉雄表示,10歲或以上人士有需要承擔刑事責任,一旦違法可被檢控,惟在法律原則下,控方在檢控10至14歲的被告時,除需要證明被告有犯罪意圖及行為外,亦必須證明該被告了解非禮是錯誤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