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6圍警總案|辯方指眾人以為事主想衝擊警總 才施合力武力制止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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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盤工去年6月26日在灣仔警察總部外,涉拳打腳踢便衣警,他今(20日)繼續就暴動罪及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受審。供稱右嘴角「痱滋」被示威者打爆的警員繼續接受盤問,辯方指出他與在場人士曾發生肢體衝突,令人以為他想衝擊警總,於是才遭用合理武力制止,警員不同意說法。

被告岑曉麟(25歲)被控於去年6月26日在灣仔警署外參與暴動,及襲擊警員張金福。

質疑事主未有拍下傷勢

被襲警員張金福前日供稱,他遭一名示威者襲擊,以致其右嘴角的痱滋被「打爆」。辯方今日繼續盤問他,並指出他在事件中沒有受傷,所以才沒即時拍下傷勢,也沒有在補錄記事冊中寫及自己受傷,張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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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保留沾蛋液上衣

辯方又質疑,張作為警員,理應知道罪案發生後要盡快保存證據,但他卻沒將沾有蛋液的上衣保留,張解釋當時不知上衣會被檢取作證物,又稱不少新聞片段已拍下過程。

在場人士以為事主想衝擊警總

辯方指出,張在警總車閘外與在場人士發生肢體衝突,是因為他欲推人及襲擊他人,令在場人士以為他想衝擊警總,於是才用武力阻止他,當中只使用合理武力,張也不同意說法。

案件編號:DCCC 825/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