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朗》前主持人黃偉民非禮命理班女學員案 被裁定罪成

撰文:香港01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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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黃偉民被裁定三項非禮罪成。(資料圖片)

商台節目《在晴朗的一天出發》前主持兼時事評論員黃偉民,被指去年在他教授的一個命理班聚會上,與女學員討論生育問題,要求看女學員臀部,乘機摸及捏她臀部,之後又藉機摸她大腿及至私處,黃否認三項非禮罪,案件今早在東區法院裁決,黃被裁定三項非禮罪全部成立,裁判官把案押後至本月17日判刑,以候被告的社會服務令及感化報告,期間被告准保釋。

被告黃偉民,59歲,被控於去年12 月21日,在他位於上環文咸東街的教室所舉行的冬至聚會上,三度非禮35歲女事主。

裁判官稱為被告判刑是艱難工作,因被告對社會有一定貢獻,亦有一定成就,但被告心高氣傲,最終晚節不保,惟法庭需就保障公眾及婦女兩方面取得平衡,仍不排除會判入獄,因需時考慮清楚,故先為被告索取報告。

官評被告課堂上談洗米華事件不當

裁判官在裁決時稱,認為事主及她的朋友均無理由誣告被告,又指被告是一個有學識和知名度的人,對兩人具有一定吸引力,事主當晚遭被告摸臀,她或因不想破壞當時的氣氛,故採容忍態度,惟她再三被非禮,最後回家與家人商討,並即報警,亦是有力的助證。

裁判官又稱他有聽回證物中有關當晚課堂上的錄音,期間被告提到洗光華和Mandy Lieu的事件,又問事及及她的朋友:「做二奶,殺唔殺?」裁判官不禁指這些並非課堂上應講的話題。

女事主早前在庭上供稱,被告當晚曾走近她,她形容被告滿臉通紅,有飲過酒,被告與她談及生育問題,又要求批事主八字,更要事主讓他觀看臀部,事主稱被告乘機「揸」及「摸」她臀部數下。她指被告並有摸她的手和面頰,又觀察她的嘴說:「嘴唇等於陰唇」及「有性慾做愛先有細路生」等話。

事主後來站起身,被告再摸她臀部,又從她小腿開始摸至她的私處,並撩動約兩秒。事主離開後,與家人商討後報警。

辯方卻指事主一方面指被告非禮,但又在堂上稱想跟被告學書法,認為事主口供不可信,被告自辯時又稱,他在當天課堂上提及「嘴唇等於陰唇」,只是在解釋日本某相學流派。

黃曾在多間傳媒機構任職

黃偉民曾於多個傳媒機構任職,包括壹傳媒、《明報》,後轉職電台,並曾在商業電台及D100等任職。他在商台工作時,曾主持《在晴朗的一天出發》及《高談偉論》;在D100亦曾擔任時事評論節目《前因後果》及中國術數節目《週末飲冰室》等,至2013年6月離職,現報稱為易經班講師。

案件編號:ESCC 2654/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