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愛醫生涉轉走病人案 女助護爆被告收2萬轉介費交妻 反遭責罵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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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愛醫院眼科副顧問醫生涉串謀兩名兼職醫生,將醫院逾60名病人轉到私人診所案續審,控方傳召一名獲豁免被起訴的女助護作供。她稱曾與副顧問醫生有「超越同事的關係」,對方曾告知她打算轉為私家醫生,為鋪路而把醫院病人轉介至其他被告的診所。她指該醫生又稱把因轉介而獲得的2萬元給妻子,結果遭妻子責罵,故不敢再向妻提及。女助護稱曾叫他不要再收,惟對方說:「唔會畀人查到,無人知。」

三名被告:邱承建(39歲),兩名兄弟朱東麒(46歲)和朱東恒(43歲)。案發時首被告為明愛醫院的顧問醫生,次被告為一所私家整形及眼科診所的東主。三名被告被控3項串謀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邱另被控1項盜竊罪,指他盜取醫管局的廿九瓶滴眼劑及九支眼藥膏。

形容二人如知己

趙佩雯(41歲)供稱,她於2013年到明愛醫院任職,但現時已離開該醫院。她透露,於2015年開始和已婚的首被告相熟。她形容兩人如知已,超越同事的關係。惟她曾就兩人的關係問首被告,對方回應兩人是朋友。

曾透露想把無麻煩病人轉走

趙續指,首被告曾透露打算於2018年離開醫管局,轉為私家醫生,因此想把「無麻煩」和有經濟能力的病人,轉介至次被告的診所。惟據趙所知,醫管局禁止醫生「指名道姓」,把醫院病人轉介至私家醫生。

她指,首被告把一名視網膜脫落的病人,轉介至次被告的診所。惟首被告在診所內做手術期間,因儀器不足而感不滿,又指因該病人被麻醉,才免被投訴。

將轉介費給妻反被責罵

首被告又透露,曾把轉介獲得的2萬元給予妻子,反遭妻子責罵。他不敢向妻子透露轉介病人的事,但會告知趙。

她指首被告又說,每月從次被告收取2至3萬元報酬,並表明因避免被人發現,他只會收取現金。趙勸他勿再轉介病人,惟首被告說:「唔會被人查到,無人知。」

案件編號:DCCC1092/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