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路障遭「私了」|女事主稱聽到有人叫開遮 即被拉入毆打及噴液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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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護士自發到旺角示威現場清理雜物希望恢復交通,期間遭人包圍及毆打,兩名涉嫌有份參與事件的女子,被控非法集結等罪名,案件今(9日)在西九龍法院開審。女事主供稱,她當日清理路上雜物時已有人叫她不要再清理,她未有理會,突然有人叫:「開遮。」之後即被包圍及拉入傘陣內被毆打及在面部噴刺激性液體,並曾遭人扯著頭髮拖行3至4米。事後她到醫院檢查,發現腰骶骨骨裂及背部有創傷。

盧承認曾扯事主頭髮拖行

女被告盧綺敏(40歲,旅遊社代理人)、朱珮賢(42歲,無業)。控罪指,盧於去年10月13日在旺角道與亞皆老街交界參與非法集結;朱則被控在旺角彌敦道非法及惡意傷害女事主何潤姿。盧今早承認普通襲擊罪,該罪指她當日扯何的頭髮拖行。

首被告盧綺敏(黑衣),次被告朱珮賢(白衣)。(李慧娜攝)

自發到旺角清理雜物

女事主何潤姿供稱,她在浸會醫院任職護士。案發當日在電視上看到旺角有人用雜物堵路,於是自發到現場清理雜物,希望能幫助恢復交通。當日下午近5時,她在旺角惠豐中心見馬路被竹枝、鐵欄、垃圾桶、雪糕筒等堵塞,便拾起堵塞物,並放到附近行人路。

有人用粗口著她不要搬

何續指,她清理堵塞物期間,有人以粗口著她不要搬,在她搬竹枝時,更有人腳踩竹枝另一端,令竹枝掉到地上,期間更有人潑液體到地上,液體濺到她的衣服,但她不在意,「個心掛住搬嘢,畀車早啲過」。

何稱,防暴警後來到場,她及後走到上海街一帶再搬堵塞物,當時有數名熱心市民與她一起清理,令上海街「好快通車」,她又指「通咗之後好開心」。

女事主何潤姿稱她當日自發到旺角清理雜物,希望交通快點恢復。(李慧娜攝)

曾遭刺激性液體噴面

何後來在旺角恒生銀行附近再清路障時,卻被黑衣人包圍,她被推至周大福外,包圍她的人士突然叫「開遮」,並拖她進遮內,腳踢她背部、打她胸口及用刺激性液體噴她的臉。期間,她的手袋掉到地上,她打算拾起時又被人推跌。

及後,她打算離開現場返家,惟走到旺角道附近時,遭人扯頭髮拖行3至4米,又有人踢她及用液體噴她的臉部。她稱本沒有打算報警,但因被記者採訪,及有黑衣人再跟著她,她擔心再被人打,於是報警。她的面部被噴黑,事後到醫院檢查時,發現腰骶骨骨裂、背部有創傷。

警員王浩然稱拘捕次被告時,次被告雙腳踏地及頭撞牆。(李慧娜攝)

曾有2至3人勸何離開

辯方指,事發時現場有人用粗口罵她,亦有人勸她離開,因擔心她會被襲擊,何同意期間有女子曾勸她離去,而曾經勸她離開的人有2至3人。另外,何亦承認她不認識本案兩被告,不為意兩人曾在現場出現。

次被告被捕時雙腳踏地頭撞牆

代表次被告的大律師反對一份招認口供呈堂,指次被告遭高級警員打面,又遭另一警員作出威嚇,才會作出相關招認。拘捕次被告的警員王浩然(音譯)指,他與同僚在去年10月22日上門拘捕次被告,但次被告一度情緒激動,雙腳踏地、頭撞向牆等,後來他們制服次被告,次被告在警誡下稱:「喺我開遮遮住個女人。」

案件編號:WKCC4014/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