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獄吊頸】自殺男囚犯身負三命 8年前掠殺一樓一

撰文:黎靜珊 蔡正邦 陳惠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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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晨6時44分,大嶼山石壁監獄一名31歲謀殺案犯人上吊自殺,被發現時昏迷不醒,送院後證實不治。
死者為巴基斯坦裔Razaq Nadeem,他於2008年3月接連殺害3名「一樓一」鳳姐,後更潛逃澳門,最終警方憑在兇案單位搜集到的掌紋,鎖定他的身份,在澳門司警協助下,以Nadeem兄長作餌誘捕他。Nadeem被捕後警誡時聲稱,因無力還債於是替債主殺害死者,再掠奪死者金錢還債,惟最後查無此事。

警員及獄警到醫院了解自殺事件。(蔡正邦攝)

事發於2008年3月14至16日,無業的Razaq Nadeem分別在元朗同樂街、大埔懷仁街開連樓及廣福道德康樓單位內,殺害「一樓一」鳳姐史明蘭、孫秀敏及謝巧元,並奪去三人共3900元及3部手機。

天網恢恢,警方在同樂街案發單位發現Nadeem掌印和染血上衣,大埔懷仁街及廣福道單位,則分別發現染有精液的避孕套,及有DNA的飲品飲管,鎖定Razaq Nadeem的身份。

兄長誘見面拘捕 女死者夫不知妻為娼

警方追查下發現Razaq Nadeem已潛逃澳門,於是聯絡並安排被告兄長,到澳門引導被告現身。兩人於碼頭見面時,澳門司警隨即上前拘捕Razaq Nadeem,翌日移交港警,在身上搜出史明蘭及孫秀敏的手提電話。

Razaq Nadeem被控三項謀殺罪,案件交由高等法院。妓女史明蘭丈夫作供時,指不知道妻子是妓女,亦不知道她因此而致富,擁過百萬現金存款及旺角自置收租物業。

被告自辯時聲稱因無力還債,而被債主要求協助進入死者單位討債,他自稱藉詞享用性服務後,開門讓債主入屋便離去,稍後才得悉三名鳳姐遇害,惟其辯解不獲陪審團認同。

Razaq Nadeem三項罪名全部成立,判處終身監禁。他服刑8年後,今日(11月3日)在石壁監獄囚室,利用笠衫繫於鐵柵上吊自殺。

根據香港法例第234A章(監獄規則)104 條,遇有任何囚犯死亡,監督須立即將此事通知死因裁判官、署長及警務處處長,並在切實可行範圍內通知死者的至親。

Razaq Nadeem遺體舁送殮房。(蔡正邦攝)

2009年亦曾發生另一宗連環殺鳳姐案,25歲裝修工人康子賢分別於1月9日及31日,與兩名妓女關淑儀及泰裔黃愛珊交歡期間,使用沾有哥羅芳的毛巾焗殺兩人,劫走1200元及一部手機。警方掌握線索不多,雖知道疑犯拿走黃愛珊手機,但憑着親友提供的電話號碼不足以追蹤下落,但黃愛珊妥善保存買機單據及包裝,警方憑手機型號及機身號碼,派出逾百警員到全港手機店追查,最終鎖定目標。案件在高等法院審結,康子賢遭陪審團一致裁定兩項謀殺罪罪名成立,法官潘敏琦指斥被告行為冷血,奪去兩名女士性命,依例判處終身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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