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教師性侵三女生 一事主稱呼「老公」 認非法性交等7罪

撰文:梁芷君
出版:更新:
31歲中學男老師承認曾先後與三名女學生交好。(資料圖片)

中學老師承認先後與三名校內女生有「超師生關係」。他先於前年與一14歲女生交往,女生自備避孕套,往離島租用渡假屋與男教師性交,互稱「老公老婆」。惟男師去年又與另外兩名女生交往,不僅摸胸非禮她們,更與當中一人性交。有事主不甘受辱,向學校輔導員揭發事件。男教師今(11月3日)在高等法院承認7項非法性交罪,以及一項非禮罪,押後至本月21日判刑,以候被告的精神及心理報告。與被告共赴離島的事主,特別為他撰寫求情信,稱會等待案件完結,與老師再續前緣。

31歲被告的名字沒有公開,在一所中學任教生物化學科。他原被控4項與未成年少女非法性交罪,獲法庭批准存檔,不用起訴。

辯方求情時呈上多封求情信,其中一封由事主Z所寫,案發時她只得14歲,Z的創傷報告顯示,Z仍認為自己是被告的女友,並稱會等案件完結後,與被告再續前緣。辯方又指,被告被捕後出現適應障礙、抑鬱及焦慮等狀況。

被告與女生X看電影乘機摸胸

案情指,被告去年暑假,向15歲女生X指,他與女友分手,感到失落,X出言安慰,二人在第二次約會後,旋即成為情侶。及後二人到又一城看電影,被告伸手入X的衣服內摸其下體、胸及乳頭,X推開,並感震驚,之後向被告提出分手,X向同學Y透露事件。被告在去年9月底向X提出分手,並稱會回到前女友身邊。X亦在同日向輔導員投訴被侵犯。

另一事主Y期後亦透露,去年7月,被告兩次邀請他到家中看電影,Y應約。其中一次二人在家約會,Y坐上被告的床,被告亦爬到床上與Y濕吻,被告見Y沒有反抗及推開他,便伸手入Y的內衣摸其胸,及將手指伸入Y的下體。

要求學生Y把初夜獻給他

及至9月,Y再次應約到被告家中,被告問她是否願意將「第一次」給他,信奉基督教的Y聞言受驚,沒有回答。被告其後取出避孕套並自行戴上,而Y則一直不敢望向被告。二人之後性交,Y向被告稱感痛楚,其後更發現下體流血。Y向兩名朋友及X透露事件,而Y指她一直只當被告為老師及好友,不是男友。

被告事後被捕,警誡下承認曾非禮及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被告指,事發時X主動將雙腿放在他身上,而他認為此舉親暱,故將手伸入衣服及摸她。

被告又指,他視14歲的Y為女友,並曾提出性交的要求,他有問過Y是否怕懷孕,故取出避孕套,並與她性交,而事後Y亦有摸他下體。

自爆與學生Z到渡假屋過夜

被告又自爆他與另一女生Z也有關係。他稱Z主動相約他吃飯,又向他示愛,二人發展成情侶。Z先後到南丫島及梅窩的渡假屋過夜,Z更暗示欲與他發生關係,二人隨後亦有性交。被告又與Z以「老公老婆」相稱。

案件編號:HCCC316/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