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泊爾男涉殺父案 被告疑向父索錢不遂 刀傷父親後離家而去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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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泊爾裔男子與父親午膳時,疑向父索錢不遂,二人發生爭執時用刀斬傷父,之後離開單位。父親後來被送院搶救。尼籍男得知父親送院後到醫院探父時被捕,其父最終不治。尼籍男否認1項謀殺罪,案件今(16日)在高等法院開審。

被告LIMBU Machindra,被控於2018年4月8日在香港謀殺LIMBU Prem Raj。被告和父親於案發時分別為32和49歲,兩人同為地盤工人,但被告案發時因受傷而未有工作。

被告與父均滿身酒氣

控方開案陳辭指,被告父親案發時獨居於旺角廣東道一單位的房間,他有三名兒子,被告為其長子。

被告案發日相約一名朋友到父親所住房間,朋友到步後發現被告和被告父親都滿身酒氣。被告父親認識的一對同鄉夫婦之後亦到達房間,該對夫婦見房間內有威士忌和紅酒。

被告向父索錢後發生口角

各人在單位內午膳,席間被告和父親亦有飲酒,期間被告朋友先行離開。被告之後向父親索錢,父親感憤怒,兩人發生口角並有推撞。同鄉夫婦見狀離開到樓下地舖求助,他們回到大廈時見被告離開。同鄉繼而致電被告父親的次子,次子即致電父親,父親稱頭部受了傷。

被告父親頭及大腿多處刀傷

救護員和消防員破門入屋,發現被告父親赤裸地躺在房間,即把他送往醫院搶救,惟被告父親翌日凌晨宣告不治。法醫指被告父親在頭部和大腿有多處刀傷。

被告返回住所後並得知父親入院,遂到醫院探訪,並在醫院被捕。被告在錄影會面稱,在房間內和被告父親有爭執,期間曾用菜刀輕力打父。

案件編號:HCCC167/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