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下外賣送餐需求激增 今年首8個月單車、電單車意外勁升四成

撰文:郭曉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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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已持續八個多月,疫情下不論在家抗疫還是需外出上班工作的巿民,大都已習慣透過外賣平台買外賣。外賣平台生意大增,同時,最近多次發生外賣速遞員與平台的勞資糾紛,到底在外賣平台演算法下,外賣速遞員正面對甚麼?又有甚麼能保障他們?

9月中,有foodpanda送遞員發起工業行動,不滿資方多次降低每張接單的服務費底薪。雙方經過長達兩小時的會面,foodpanda代表表示會就事件向公司反映,會面後送遞員認為行動並未取得結果,不排除未來會繼續工業行動。foodpanda早前回應指已於9月12日起作出適當服務費上調,惟對送遞員的其他意見需進一步與德國總公司Delivery Hero討論如何實行。

外賣速遞員要求增「接單」彈性 減少扣減接單率以及服務費

現時各平台的速遞員大多分為步兵(步行或單車)和車手(電單車),大部分以自僱人士合約聘用,以foodpanda為例,送遞員亦在會面上提到對外賣平台安排的不滿,如現時自僱送遞員的服務費是按照每單的直線距離計算,但實際路程,即步行多少米或途中是否上山路段等都未有公開計算方法,以及因確定接單的回應時間過短而未能接單,被定義為棄單繼而扣減接單率。

除此之外,一般顧客都對送餐時間長有微言,部分顧客亦會於外賣平台app給予外賣員較低評分,甚至投訴。曾任職foodpanda的莊先生指,收到訂單後需於指定時間內「接單」,再於指定時間內前往餐廳取餐,經常發生未能即時「接單」而被當成「棄單」,即放棄該單。即使已到達餐廳,也試過因未能及時報告予系統而被當成未能到達,因而失去該單。另外,有時會接到其他速遞員的「棄單」,但該「棄單」已過去時間會轉嫁其後接單的外賣員,變相他有較少時間完成該單。

foodpanda回應指,自僱送遞員的服務費會因多項元素,包括市場需求、距離、接單率、組別、送遞工具(即車手或步兵)、地區及時間等而實時改變。系統根據這些因素,自動計算服務費。就送遞員所要求的顯示實時接單率,以有新訂單時能享有更高彈性,自行決定接受與拒絕,以及實時更新服務費等功能,foodpanda表示已向德國總公司 Delivery Hero及其技術團隊表達意見,要求改善程式介面,而編寫程式及開發新功能需要一定時間,他們會繼續跟進。

外賣速遞員的收入基本上是「多勞多得」,尤其在大部分平台已改用以每單計算來代替時薪後,外賣速遞員要在上班時間內送越多單,才賺到更多。在利用單車及電單車等工具加快送餐速度的同時,亦提高外賣速遞員穿梭道路上的風險。

2020年首半年單車及電單車交通意外增四成 七、八月數字稍回落

根據運輸署統計數字,2020年1至8月道路交通意外所涉及單車及電單車共有3599輛,佔總車輛中逾兩成,當中超過1700宗意外涉及單車,比上年同期高48%。在這些意外中,一部分涉及外賣速遞員。

外賣送遞員利用各外賣平台App接單。(資料圖片/歐嘉樂攝)

疫情下更多人投身外賣速遞員的行業,下表列出2020年部分涉及外賣速遞員的交通意外,包括電單車及單車外賣員,其中更有涉及未成年單車司機。

利用未領牌電動可移動工具送外賣屬違法

除單車外,亦有外賣速遞員利用電動滑板車、電動單輪車(俗稱「風火輪」)等電動可移動工具送外賣,他們同屬步行外賣員,但根據現行法例,駕駛此類車必須先領牌,否則屬違法。

根據現時的《道路交通條例》,電動可移動工具屬於「汽車」類別,需登記及領牌才可使用。由於電動可移動工具不宜與一般汽車共同使用路面,亦不適合在行人道或單車徑上使用,故運輸署一般不會為此類車登記及發牌,在道路、行人路及單車徑上使用未經登記及領牌的電動可移動工具可能違反香港法例第374章《道路交通條例》及其他相關法例。

現時的外賣速遞員大多以自僱形式聘請,不受勞工法例保護,Deliveroo由2018年起為所有自僱送餐專員,包括電單車及步行外賣速遞員,免費購買個人意外保險及收入保障及公共意外責任險,而foodpanda亦稱為每位外賣員提供免費的「團體人身意外保險」,如果送遞員上線時發生意外事故,可以提出理賠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