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青年磚傷途人搶劫以買煙和即食麵等食物 認罪候判

撰文:梁芷君
出版:更新:
被告黃嘉傲和一名15歲朱姓少年承認劫途人買食物。(資料圖片)

兩名年僅18歲及15歲的青年聯同友人於今年6月,先後在大埔海濱公園用磚打傷一名男途人,再於大埔舊墟遊樂場搶去另一名男途人的銀包、信用卡及iPhone 6S電話,再於同日晚上利用搶來的信用卡於便利店買下28包香煙、即食麵及枇杷膏,警方期後在巡邏時拘捕被告。兩青年今(9日)認罪,案件押後至11月23日,以待索取背景、勞教中心及教導所報告,期間還柙。

兩被告依次為黃嘉傲(18歲)及一名15歲朱姓少年今承認意圖搶劫及襲擊他人、搶劫及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共12項控罪。

控方指,黃過往有一項意圖盜竊案底,具中三學歷,從任運輸工、倉務員及侍應,並與契媽同住。次被告朱姓少年則於內地出生,在港讀至中一。

事主被襲後到有人說:「係咪真係做?」

案情指,28歲男事主在今年6月26日晚上,獨自於大埔海濱公園聽音樂時,突被被告與友人用磚塊襲擊,期間聽到有人曾說「係咪真係做?」,然後便遭被告打傷頭部,他事後送院治癒,有瘀傷並於同日出院。

同日,兩被告再於大埔舊墟遊樂場用磚打傷一男途人,並搶去他的電話及信用卡,兩被告等人期後乘的士到上水,並於一便利店賺買25包香煙、枇杷膏及即食麵,及將搶來的電話放售及獲利800元。

案件編號:DCCC 859/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