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道指警用「私伙」對講機無錄音 警方︰如有違規必嚴肅跟進

撰文:鄭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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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去年反修例風波,警方應付大型公眾活動及示威衝突時,使用的裝束裝備成為焦點。有報道指,有防暴警員執行職務時無使用官方對講機,反而使用在深水埗可自行購入的平價「私伙」對講機,並且無錄音及加密功能,並質疑有礙調查投訴等證據用途。
翻查資料,無線電對講機的錄音記錄曾作為調查材料。據《警察通例》,無線電對講機須由處方引入及派發,保安程度與槍械及彈藥相同,每次收發都須記錄在巡邏裝備登記冊。
警務處回覆查詢指,會了解事件,如證實有人員違規,定必嚴肅跟進。

《蘋果日報》報道,於今年8.31太子站及10.1銅鑼灣,分別發現有駐守的防暴警使用額外的對講機,通常是由機動部隊的警長使用,部份貼上使用警員編號及別名,亦有部份機身有特別花樣,但明顯沒有統一放置該對講機的位置。報道指,他們利用這款懷疑「私伙」對講機交代現場人手調配,傳達行動指令。

報道調查發現,相信該款「私伙」對講機屬內地陸品牌「瓦力能WLN」產品,涉及KD-C1及KD-C52兩款基礎型號,由建企業「泉州凱利電子有限公司」生產,深水埗鴨寮街有售。該款對講機無加密及錄音功能。

警例列保安程度等同槍彈

翻查《警察通例》第19章「資訊及通訊科技設施」,列明相關設備一律須由處方安排購置、安裝、搬移、維修、改良及處置等,包括手提無線電對講機,保安程度與槍械及彈藥相同,每次收發都須記錄在巡邏裝備登記冊。

正規對講機全程錄音 供調查佐證

據資料,警方使用無線電對講機有加密功能,可防止竊聽,而且所有對話均有錄音紀錄。警方於2016年向立法會申請逾12億元撥款升級至第四代,其中無線電對講機會結合隨身攝錄機,加強蒐證。監警會就反修例特別報告中,如7.21元朗事件調查中,其中一項資料來源就是警方的無線電巡邏通訊錄音紀錄,涉及733段。

警方︰如證實有違規必嚴肅跟進

警務處回覆查詢表示,警方除了會使用警務人員常用的第三代指揮及控制通訊系統通訊機外,亦會因應不同行動的需要而使用不同型號的通訊機,以便更有效地執行職務。對於有傳媒報道指有警務人員執勤時使用正規裝備以外的通訊器材,警方會了解事件,如證實有人員違規,定必「嚴肅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