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誓風波】梁家傑:暫緩令或拖一兩年 法院批出機會低

撰文:香港01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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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就青年新政游蕙禎及梁頌恆在立法會宣誓事件提出司法覆核,高等法院裁定政府勝訴,二人的議席懸空。梁頌恆指入稟提出暫緩執行判決,並提出上訴。

梁家傑在Facebook調整了宣傳字眼,呼籲選民要令「民主300+」的候選人能高票當選,「爭取換制度」。(資料圖片)

資深大律師兼前立法會議員梁家傑出席電台節目時表示,法院基於公眾利益的考慮,批出暫緩令的機會低,因如果批出暫緩令,案件將會再拖一至兩年,選民變相少了議員代表。另外,梁頌恆及游蕙禎要求暫援執行裁決的理據較薄弱,因二人仍可以參加議席懸空後的補選,選舉權不受影響。

對於法官指宣誓行為不屬立法會內部事務,故法庭有權就此作裁決。梁家傑指今次法官的判詞中沒有「原則性劃線」,解釋何謂立法會內部事務,是次事件是否立法會內部事務,仍可商榷。梁家傑又認為今次事件亦可引用《基本法》第79條,即經三分之二議員通過譴責,才由立法會主席宣告二人喪失立法會議員資格,不一定要由法庭處理。不過梁家傑相信,案件上到較高級法院時,法官會有清楚介定甚麼是立法會內部事務。

梁家傑又對法院今次毋須引用釋法內容都可作出裁決感到欣慰,並讚揚法院在不挑動人大神經及確保香港實行的普通法能取信國際的「不可能任務」之間努力去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