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歲女生認藏鐵通押後判 同案6男女否認非法集結 明年預審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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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民去年11月10日在各區發起示威活動,7人被指在荃灣參與非法集結、違反《禁蒙面法》及管有攻擊性武器等,其中一名17歲女學生今(3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管有鐵通及參與非法集結,裁判官先為她索取背後報告,及更生中心報告再作判刑,案年押後至本月18日。

本案涉7名被告:17 歲潘姓女學生、謝盈盈(19 歲,學生)、16 歲男學生、15 歲男學生、胡家欣(19 歲,學生)、邱俊軒(20 歲,學生)及文梓威(26 歲,工程師)。

案情指,去年11月10日多名示威者集結在荃灣大減道及西樓角路文界,並且堵路,警員進行驅散時,目睹潘逃往公園,又見到她未能通過障礙物,並取出長鐵通,及後將她拘捕。

辯方求情指,涉案非法集結只維持了3分鐘,她雖然管有鐵通,未有使用作傷人,望法庭輕判。同案其餘被告則不認罪,他們的案件將於明年2月1日進行預審。

案件編號:WKCC2680/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