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派提呈請 立法會通過設專責委員會查廉署人事風波

撰文:李彤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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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黨郭榮鏗及民主黨林卓廷在今日立法會大會提出呈請書,要求就廉政專員白轀六取消李寶蘭署任執行處首長而引發廉署人事動盪一事,成立專責委員會調查,呈請書獲24名非建議派議員站立支持並通過。

呈請書獲24名非建制派議員站立支持及通過。

林卓廷:人事風波挫廉署公信力

呈請書提到,李寶蘭過去表現卓越,但白轀六取消署任安排後,指李的工作表現未達標,事後廉署多位高層先後辭職,包括執行處首席調查主任高迪龍、總法證會計師鄧淑妮,而原定7月舉行的員工周年晚宴,亦因大量廉署人員杯葛而被逼取消,明顯是廉署內部及公眾無法接受白轀六的解釋。

林卓廷指事件重挫廉署的公信力,涉及重大公眾利益,故要求成立專責委員會調查當中是否涉及有人或機構有不當行為、濫用權力、甚至違法的行為。

林卓廷指人事風波事件影響廉署的公信力。(資料圖片)

24名非建議派議員站立支持成立專責委員會,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宣布,交由專責委員會處理,而以呈請書形式成立的專責委員會,均沒有《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所賦予的傳召證人或資料的權力。

根據《議事規則》第20條,議員可於於會議上向立法會提交呈請書。呈請書提交後,如有議員即時起立,要求將呈請書交付專責委員會處理,立法會主席即須請支持此項要求的議員起 立;如有不少於20名議員起立,呈請書即告交付專責委員會處理。

早前林卓廷曾動議引用《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成立專責委會調查廉署取消李寶蘭任執行處首長,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月批評林卓廷對李寶蘭取消署任有關的說法是「揣測、誤導的言論」,又指取消署任一事不涉任何案件及沒其他人士包括特首參與決定。動議最終但分組點票下未過半數票而不獲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