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亞男子佐敦站斬人案 一被告認傷人候判 另四人案明天審 

撰文: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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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被告Mohammad Waheed Khan(左三)被裁定無罪。(資料圖片)

多名南亞裔男子涉嫌在去年9月於佐敦港鐵站月台上斬傷三名印度人,其中一名傷者疑其後遭人恐嚇不要出庭作供,之後再遇襲案,警方事後拘捕了5名印巴籍男子,其中1名印度籍男子,承認曾與事主有過節,當天在地鐵站內狹路相逢,先則口角,繼而上演月台用刀傷人事件。該名印度籍被告,今(23日)在區域法院承認有意圖傷人罪,其餘4人則否認控罪,案件押後至明天開審。

5名被告依次為:Satnam Singh(33歲)、Jaswinder Singh(25歲)、 Vikramjit Singh(26歲)及Amandip Singh(30歲)及Mohammad Waheed Khan(29歲),其中首四名被告為印度人,第五被告為巴基斯坦人。

第四被告Amandip Singh(30歲)今承認三項有意圖傷人罪,案件將押後至12月2日再訊;其餘4人則否認有意圖傷人、妨礙司法公正及傷人共5罪,案件將於明天開審。

認罪被告認與事主們有過節

案情指,去年9月21日,3名印度籍男事主與3名友人在佐敦港鐵站準備乘車往尖沙咀時,第四被告突然與9至10名南亞裔人士用刀襲擊3名事主約1至2分鐘,3事主的額頭、前臂、胸口均被斬傷,有傷口更深至見骨,其中1名事主更一度須在深切治療部留醫。

去年10月20日,第四被告在法律代表陪同下,到九龍城警署自首,而他亦被3名事主認出他為其中1名施襲者。第四被告在警誡下承認,他與3名事主曾有過節,並曾被3人在油麻地襲擊。案發時,被告與其印度及尼泊爾籍友人由寶琳站乘車至佐敦站,並遇到事主一行數人,事主等人又向被告咒罵,並揚言會向被告施襲且突然向被告亮刀,第四被告見狀亦拿刀刺向事主等人,第四被告被人追截期間,將刀掉在街上垃圾桶。

案件編號:DCCC 89、525/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