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爭法通過後首案 投YWCA圍標伺服器服務 4公司被判罰款逾710萬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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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爭事務委員會於《競爭條例》生效後,於3年前首度入稟,指5間有份競投基督教女青年會(YWCA)伺服器服務的資訊科技公司,涉嫌圍標,協助其中一間公司以最低價贏得標書。其中4間公司去年被裁定違反《競爭條例》,而競爭事務審裁處今(16日)頒下判詞,判處該4間公司合共罰約716萬元,以及支付約962元的訟費。

五名答辯人為Nutanix Hong Kong Limited(Nutanix)、英國電訊香港有限公司(BT)、新龍國際有限公司(SiS)、Innovix Distribution Limited(Innovix)及科技21系統有限公司(Tech-21),除新龍國際外,其餘4間公司均被裁定違反《競爭條例》。

圍標公司另需支付訟費 合共約962萬元

競爭事務審裁處今頒下判詞,判Nutanix Hong Kong Limited(Nutanix)、英國電訊香港有限公司(BT)、Innovix Distribution Limited(Innovix)及科技21系統有限公司(Tech-21),分別需支付約239萬、273萬、185萬和18萬元的罰款。

此外,首3間公司各需支付約288萬元的訟費予競爭事務委員會,而科技21系統有限公司則需支付約96萬元,合共支付的訟費約962萬元。

案件編號:CTEA1/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