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毀何君堯辦事處案 19歲少年被改判社服令 官稱更能補償社會

撰文:郭顥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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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議員何君堯辦事處,在元朗去年7月21日發生白衣人襲擊事件後翌日遭人大肆破壞。19歲男學生早前認有份破壞,承認一項刑事毀壞罪,被判12個月感化令。律政司認為判罰過輕,要求原審官覆核刑期,裁判官溫紹明早前已表明會加重刑罰,並為被告索取報告。案件今(22日)在沙田法院再作判刑,溫官指被告歷兩次抱著有機會失去自由的想法,相信對被告而言是刻骨銘心的經歷,改判男生200小時社會服務,並認為這更能助他補償社會。

被告朱沛恆(19歲,學生)被控於去年7月22日,在荃豐中心損壞屬於何君堯辦公室的玻璃牆。

溫官重新判刑時指,本案的案情十分嚴重,被告犯案時年僅18歲,相信他一時衝動犯案。被告被捕至今已超過1年,他在上次判刑及今的刑期覆核,已經歷了兩次有可能失去自由的經。溫官認為被告已就其破壞做成的損失作過賠償,亦執行了4個月的感化令,認為判他社會服務令更能幫他補償社會,遂改判他社會服務令200小時。

案件編號:STCC4180/2019

修例事件相關案件中主要的刑期覆核案。(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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