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以雜物堵路 印度漢和英籍老師被判囚20及19星期

撰文:郭顥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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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市民於前年11月30日,到太子旺角警署一帶聚集紀念8.31事件發生三個月。而一名22歲印度漢和一名24歲英國籍老師以雜物堵路,兩人昨承認1項非法集結罪,今(7日)在西九龍法院分別被判監20及19星期。

兩名被告分別為印度裔的首被告GREWAL Harjot Singh(22歲)及英國籍、任教師的次被告JENKINS Joshua David (24歲)。控罪指,他們於2018年11月30日,在旺角太子道西近彌敦道交界與他人參與非法集結。

裁判官指現場人群情緒高漲 容易引致暴力事件

裁判官今判刑時指,案中雖然沒有人命傷亡或財物損失,但現場有大量人群聚集,群眾情緒高漲,容易引致暴力事件。 裁判官又指,判刑需考慮懲罰和阻嚇,最終分別判兩人監禁20及19星期。

案情指,案發日有約百人在太子道西及彌敦道堵路。警方之後在荔枝角路及上海街交界,看見兩名被告和另一男子,見到警員便跑走,兩名被告最終被截停和拘捕。而警方翻看傳媒直播及閉路電視片段,發現兩被告以雜物堵路,而次被告又把物件綁住路障,

案件編號:WKCC1437/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