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姐覆核特首女「行李門」事件 空總澄清:覆核申請尚未獲批

撰文:陳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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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管局早前指只有手提行李因有可疑物品需接受第二次安檢時,行李的物主才須在場,作「同行同檢」,說法遭空姐申請司法覆核挑戰。(資料圖片)

特首梁振英一家今年3月捲入「行李門」風波,梁振英的女兒梁頌昕被質疑行使特權,要求航空公司職員將遺留在禁區外的行李送到登機閘口,違反行李須「同行同檢」的安排。惟機管局於調查報告稱,只有手提行李含可疑物品,要進行第二次安檢時,才須「同行同檢」。事件引發三名空姐向法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法庭聲明有關決定為不合法。

香港空勤人員總工會委員黎玉嬋透露,入稟的三人早前申請法援,只有其中一人獲批,其餘兩人因此已撤銷入稟。

另外今日(5日)有傳媒報道指,法庭已接納該司法覆核申請,香港空勤人員總工會稍後亦會召開記者會交代詳情。不過,工會下午發出啟事,澄清法院尚未批准有關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