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警開槍案|無業漢涉港鐵站內向警揮刀案 中槍倒地後仍想撿刀

撰文:呂樂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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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業男子涉嫌在深水埗培內遭警截查時未有理會,更從背包中拿出𠝹刀揮舞,最後遭女警開槍制服,更一度命危,最終獲救。無業漢被控企圖蓄意傷人罪,他否認指控,案件今(22日)在區域法院開審。控方案情指,被告胸口中槍倒地後,仍想嘗試撿回𠝹刀。

被告周景登(56歲,無業),被控兩項有意圖而企圖傷人罪,指他於2018年11月7日在深水埗港鐵站大堂內,意圖使警員王嘉雄及女警袁嘉穎身體嚴重受傷。

控方開案陳詞指,案發於2018年11月7日早上7時38分,一隊警員巡經深水埗港鐵站近D出口位置時,發現被告神色慌張,並捧住一個黑色背包進入地鐵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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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警王嘉雄和女警袁嘉穎遂上前截停被告並要求他出示身份證,被告沒有理會,反而一直走往入閘機方向。王跟隨被告至站內,並在被告入閘前截停被告;被告突然從其背包中拿出一把𠝹刀,並一邊向王揮動,一邊走近王;王隨即向後退並拔槍警告被告,被告突然轉向身旁的袁並衝向她;袁拔槍警告被告不果,於是朝被告胸口開了一槍。

被告應聲倒地後,仍嘗試撿回跌在地上的𠝹刀,王馬上把𠝹刀踢開,並與趕來支援的其他隊員一同拘捕被告。

審訊下午繼續。

案件編號:DCCC 348/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