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中小學人文課程諮詢 增《基本法》 刪「公義的重要性」

撰文:何敬淘
出版:更新:

教育局正就更新小一至中六各科課程進行諮詢,本月15日結束。《香港01》翻查教育局更新個人、社會及人文教育學習領域課程的諮詢文件,發現當局計劃在初小已要求學生必須學習「一國兩制」和《基本法》,而初中階段原先必須學習的「公義在社會的重要性」則被刪去。

教育局局長吳克儉早前接受電台訪問,指要加強學生的品德價值教育。(資料圖片)


教育局發言人表示,2002年推行的九項核心元素和必須學習的內容,已於2010年新訂立的初中生活與社會課程指引中有所更新,並已獲學校廣泛採用,故是次學習領域的更新是按此修訂,非獨「公義在社會的重要性」一項。

記者翻查初中生活與社會課程指引,「公義」兩字出現10次,比諮詢文件只出現2次(其中一次為被刪除內容)為多,而該科的宗旨之一是:「 讓學生成為有識見及負責任的公民,從而對發展公義仁愛的社會作出貢獻。」

個人、社會及人文教育學習領域課程,包括小學常識科以及中學的中史、歷史、生活與社會等科目。文件提及今次更新課程有兩大重點,包括繼續加強中史及中國文化教學,以及新增加強《基本法》教育,詳情如下:

中、小學「社會體系與公民精神」更新的部分增訂內容

    新增內容 刪去內容
學習重點
 
小一至小三 掌握「一國兩制」的方針和《基本法》一些基本理念的基礎知識 識別作為負責任和積極參與的市民應有的行為
小四至小六 認識《基本法》的憲制背景,並能掌握有關中央和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關係的基礎知識 反思如何在服膺於社群規範及個人取向中作出平衡
中一至中三 了解社會規範、規則和法律的目的及作用 發展公民能力以參與本地事務
必須學習的內容 小一至小三 「一國兩制」的方針和《基本法》的基本理念 由政府提供而與學生日常生活相關的服務
小四至小六 《基本法》的憲制背景和總則 個人在不同角色中應有的權利和義務
中一至中三 (國家層面)國家的政治制度與對外關係、國民生活概況,以及國家公民的意識和素養 公義在社會的重要性

資料來源:課程發展議會《更新個人、社會及人文教育學習領域課程(小一至中六)諮詢簡介》(文件原文

葉建源、葉劉淑儀:學習《基本法》方向沒問題

 

就有關修訂,《香港01》詢問過不同立法會教育界議員葉建源和新民黨議員葉劉淑儀,兩人均指學習《基本法》方向沒有問題,但葉建源擔心政府會借機灌輸中央的政治立場予學生,而葉劉淑儀認為初小教「一國兩制」的方針和《基本法》的理念太深,教初小生有關國家和香港的基本資料就足夠。

 

刪「公義」課程  葉建源:不可接受  葉劉淑儀:沒問題

 

至於刪去「公義」方面,兩人的看法大有分別。葉劉淑儀認為公義不需要教,皆因公義是複雜的概念,不同人有不同的定義:「我以往讀書前都沒讀這些(公義),讀好中文、英文、中央、歐洲史就好。」葉建源就認為「做法完全不可接受, 公義在任何社會都是重要的,即使在內地,官方說法都不會忽略公義。」

學者:幼稚園都應教公義

 

教育學院教育政策與領導學系副教授梁恩榮說,只要能讓學生多角度看事物,以訓練學生思維,教《基本法》沒有問題。不過他不理解局方刪去「公義」的理據:「公義是重要的價值,愈早教愈好,就穿算在幼稚園都應該教。」他認為日常教學上,老師應在不同課題上帶領同學討論「公義」。

教《基本法》沒問題 有校長對刪「公義」不滿

 

至於前線教師方面,鴨脷洲街坊學校校長馮碧儀、通識教育教師聯會內務副主席關展祺和香港通識教育會主席許振隆,三人均指事前未收過有關文件。就刪去「公義」課程,馮碧儀反對,「中三學已有獨立思考,可以明辯是非,應該要學習甚麼是公義。」關展祺就認為此舉對學生的學習需要有影響,不希望被刪去,因為公義和許多社會議題相關,「相信老師難以不去接觸(公義)」。許振隆就認為要先了解和定義「公義」,不過現階段不想評價此做法,以免斷章取義。


而他們三人亦認為教《基本法》沒問題,惟馮碧儀認為只需向小學生簡介《基本法》,不用佔用太多課時:「小學生最重要是先認識自己、家庭,再慢慢認識本地社會,無需要把《基本法》學得很仔細。」而關展祺則關注教材是否客觀,許振隆關注教授內容的深淺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