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誓風波】DQ 劉小麗等4議員指示聆訊 法官暫定明年2月初聆訊

撰文:陳雯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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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DQ青年新政梁頌恆和游蕙禎的立法會議員資格後,行政司官梁振英和律政司於本月初再出手入稟高院,要求法庭宣布另四名立法會議員:梁國雄、劉小麗、羅冠聰和姚松炎的議員資格無效;案件今早在高等法院進行指示聆訊,四議員表示要申請法援,要求把聆訊押後,代表政府的律師卻堅持案件有急切性。法官區慶祥聽罷雙方陳辭,暫定明年2月6日至10日其中兩日審理案件,又下令答辯方在2017年1月19日前交誓章,政府一方須於2月1日回覆誓章,又批准立法會主席及秘書採取中立立場,暫時毋須參與聆訊。

涉案的立法會議員羅冠聰、姚松炎、劉小麗到高等法院應訊。(江智騫攝)
不少立法會議員如楊岳橋及朱凱廸等亦有到庭外支持。(江智騫攝)

代表與訟雙方律師及案件相關人士,今早陸續抵達法庭,代表行政長官和律政司資深大律師余若海、莫樹聯,將會與代表姚松炎的資深大律師余若薇,余氏姊弟又要在庭上對壘;立法會主席梁君彥繼續由資深大律師翟紹唐代表;另一名申請人莫嘉傑,及另三名答辯人羅冠聰、劉小麗、梁國雄則沒有律師代表。

四議員正申請法援

代表政府的資深大律師余若海指,本案涉及公眾利益,本案會針對答辯人宣誓的內容,而劉小麗一案,會參照她在面書出版內容,只有很小的爭論,較大爭議是法律觀點。

代表姚松炎的資深大律師余若薇透露四名答辯人正申請法援,雖然姚松炎在大學有教職,應足夠聘請私人律師,但她指政府的律師陣容,包括兩名資深大律師及兩名律師,若法庭頒下訟費令,姚亦無力承擔;她又批評政府以急切性為由,要答辯人在本月28日前就案件作回覆,但她指事件緊急,而她的同僚這段期間須處理另一案,期間更有聖誕假期,未能給予答辯人時間,對答辯人不公。

余若薇又指,四名答辯人宣誓時想法各有不同,需要詳細瞭解,本案和梁游宣誓案不同,四名答辯人全是經直選高票當選,並已宣誓成為議員及已開始執行職務。

梁國雄稱看不到案件有逼切性。(江智騫攝)

梁國雄指他自2004年起便以同樣方式宣誓亦被接納

其他三名答辯人羅冠聰、劉小麗及梁國雄也要求押後案件以申請法援,並稱政府和立法會主席有「鑽石級律師陣容」助陣,若沒有法援協助,他們很大可能會為官司而破產。

梁國雄陳詞時更指,政府如「十字軍東征」,以憲政逼切為由,要法庭儘快審理,又以岳飛被十二金牌急召回朝作比喻,指若法庭不給時間他們準備,會如岳飛被冠以「莫須有」罪名一樣;梁之後更以聖經故事,大衛以石頭打倒巨人歌莉亞的情節,指大衛都要有時間祈禱,最後才能打倒敵人,強調看不到案件的逼切性。

梁國雄強調,他自2004年已成為立法會議員,一向用此方法宣誓,亦一直獲接納,批評律政司和行政長官,以至立法會主席都可有「無限」公帑支持他們打官司,他在立法會直選有逾3萬選民投票支持,比梁君彥自動當選的票數更多,只因「位階」而要自淘銀包,更自爆他早前要求「在囚人士剪頭髮」的司法覆核,雖有法援,仍須負擔其中68萬元訟費,至今仍要分期支付。他更點出,各答辯人為要出席聆訊,可能會令立法會會議人數不足。

羅冠聰自稱清貧學生 不想未畢業先破產

劉小麗稱她是法庭初哥,對法律程序不熟識,但保障公眾及選民利益,及在公平、公正、合理情況下,應讓她押後案件以作準備。羅冠聰強調自己是未完成大學課程的「清貧學生」,雖然現有立法會議員的薪津,但不富有,不希望自己「未畢業先破產」

有市民今早到高等法院示威。(江智騫攝)

行政長官及律政司於12月2日分別循司法覆核和高院雜項申請,合共入稟八案控告該四名立法會議員、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和秘書陳維安。本案和梁游宣誓風波最大不同是,案中四名立法會議員分別在2016年10月12 日、18日、19日和11月2日經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和秘書陳維安監誓下,在立法會的會議上完成誓詞的宣讀,所以行政長官和律政司透過司法覆核梁君彥和陳兩人的決定。

另外律政司指四人的宣誓違反《基本法》第104條中,須「擁護基本法及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規定,可按《宣誓及聲明條例》第21條裁定他們拒絕或蓄意不作出宣誓,即時撤銷他們的議員資格,以及根據《立法會條例》第73條,禁制他們再以立法會議員身份行事。

除此之外,香港城巿大學進修學院一年級生、身兼九龍社團聯會青年事務委員會委員莫嘉傑早前提司法覆核,挑戰劉小麗的立法會議員資格,他亦會到庭,但本周初他獲悉不准批法援,他早前已表示有意申請暫緩案件。

案件編號:HCAL 189/2016、223-226/2016 和 HCMP 3378-3379, 3381-3382/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