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中女稱情緒失控政府總部扔紅油 官質疑有備而來 押後4.11判
撰文:陳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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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年女子稱因失業而情緒失控,在金鐘的政府總部後門花槽淋潑紅色油漆,她今(24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兩項刑事毁壞,求情時透露,她有大學學歷,在疫情期間失業後有經濟壓力,當日又求職失敗才犯上本案,惟主任裁判官蘇文隆卻認為她有備而來,把案件押後至4月11日判刑,以待索取背景報告,被告期間需還押。
女被告麥家敏(46歲,無業)被控兩項刑事損壞,指她於2024年11月19日,在香港香港島立法會道1號立法會綜合大樓地下立法會花園、政府總部花槽及行人路無合法辯解而損壞上述兩個地方,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
被捕稱因不開心而扔紅油發洩
案情指,被告在2024年11月19日晚上6時許,因失業問題一時情緒失控犯案,在某平台高處擲下兩枝紅色油漆,令香港香港島立法會道1號立法會綜合大樓地下立法會花園、政府總部花槽及行人路受到破壞。因案發現場有閉路電視,被告於事發後2日被捕,她其後在錄影會面時供稱:「我一時唔開心咪扔樽紅油發洩。」
大學學歷疫情原因而失業
辯方求情指,被告沒有刑事定罪紀錄,大學學歷,惟因為疫情原因失業,令她很承受很大的經濟壓力。案發當日她因為求職失敗,情緒一時失控,才犯下此案,並無其他特殊目的。
官質疑有備而來
主任裁判官蘇文隆質疑被告是有備而來,辯方續指,被告犯案所用的油漆本是作家居維修所用,加上被告認罪節省法庭時間,亦承諾不會再犯,望法庭輕判。
案件編號:ESCC3132/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