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求職失敗向政總淋紅油 強調犯案與政治無關 判囚7個月

撰文:陳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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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年女子聲稱失業後情緒失控,去年11月在金鐘的政府總部後門花槽淋潑紅色油漆。她早前承認兩項刑事損壞,案件今(11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判刑,辯方求情指,被告當日計劃前往印度駐香港總領事館求職,其犯案原因無關政治,主任裁判官蘇文隆在考慮求情及被告認罪等因素後,判她7個月監禁。

女被告麥家敏(46歲,無業)被控兩項刑事損壞,指她於2024年11月19日,在香港香港島立法會道1號立法會綜合大樓地下立法會花園、政府總部花槽及行人路無合法辯解而損壞上述兩個地方,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

警方刑事調查隊到場。(黃偉民攝)
現場是金鐘政府總部面向夏愨道的側門。
警方刑事調查隊到場。(黃偉民攝)
地面遺下疑是玻璃碎,懷疑歹徒擲盛有油漆的玻璃樽。
一個花槽遭人擲油漆彈,致石壆和地面染紅色,受影響面積約2米乘3米。
一個花槽遭人擲油漆彈,致石壆和地面染紅色,受影響面積約2米乘3米。

被告事發後兩日被捕

案情指,被告在2024年11月19日晚上6時許,因失業問題一時情緒失控犯案,在某平台高處擲下兩枝紅色油漆,令香港香港島立法會道1號立法會綜合大樓地下立法會花園、政府總部花槽及行人路受到破壞。因案發現場有閉路電視,被告於事發後2日被捕,她其後在錄影會面時供稱:「我一時唔開心咪扔樽紅油發洩。」

當日到印度領事館求職失敗

辯方求情指,被告沒有刑事紀錄,大學程度,因疫情而失業,承受很大的經濟壓力。當日她往印席駐香港總領事館求職,因求職失敗而情緒失控,才犯下此案,強調與政治無關。

案件編號:ESCC3132/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