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生去年遊學團洗澡遭偷拍 14歲同學遭警司警誡 裸照網上再傳

撰文:倪清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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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學團】一名時年14歲初中生去年參加學校舉辦的遊學團活動時,在汕頭酒店內洗澡時被偷拍全裸片段,影片近日後再被上傳至IG群組。教育局今日(4月22日)表示,事件發生於去年3月,校方當時已就事件報警及按訓輔機制跟進個案。

警方表示,葵青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五隊接手案件,在去年4月15日以涉嫌「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拘捕一名14歲男童,他於同年5月22日接受警司警誡,承認罪行。據了解,被捕人與受害人為同班同學,二人去年3月一同參加一個到汕頭的交流團。

據《明報》報道,由於近日再有人將相關裸照上載至社交媒體,受害男童的家長日前再向警方報案,希望能協助將照片下架。

教育局表示,偷拍事件發生於2024年3月學校舉辦的一項考察活動,校方已就事件報警及按訓輔機制跟進個案。(資料圖片)

偷拍影片先在校內瘋傳 近日再被上載至IG群組

Facebook專頁「荃媒Tsuenwanlennon Daily」昨晚發布消息,指一名初中男生參加遊學團時,在洗澡期間被同學偷拍全裸片段,影片先在校內瘋傳,近日更被上載至IG群組 。

教育局表示十分關注事件,得悉後已立即向有關學校了解。據局方所知,事件發生於2024年3月學校舉辦的一項考察活動,學校已按機制即時嚴肅處理,包括啓動危機處理小組,為有關學生提供支援及輔導,並已就事件報警及按訓輔機制跟進個案,以及與持份者保持溝通,為其他有需要的學生提供適切的輔導。教育局表示,一直與學校保持聯繫,提供適切意見及支援。

葵青警區總部青衣警署。(資料圖片)

葵青警區去年以涉嫌「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拘捕14歲男童

警方表示,在去年3月14日接獲相關報案,葵青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五隊接手案件。經調查後,在去年4月15日以涉嫌「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拘捕一名時年14歲少年,他於去年5月22日接受警司警誡,承認罪行。

被捕少年擅進受害人酒店房 透過玻璃拍攝洗澡情況約30秒

據了解,被捕少年與受害人為同班同學,兩人在2024年3月5日至8日一同參加一個到汕頭交流團。在3月6日,受害人於酒店洗澡期間,突然發現該名同學進入了他的房間,更以手機透過玻璃拍攝他洗澡的影片,片長約30秒。

受害人完成交流團返回學校後,從同學口中得知被捕人曾向其他同學展示偷拍他的洗澡影片,於是先通知學校,其後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