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了戒指卻非心頭好 中年婦拿玩具槍回店打劫 認罪候判

撰文:陳雯慧
出版:更新:
女被告陳秀蘭更曾用玩具槍向一店員頭部開槍。(資料圖片)

中年婦人在油麻地一間珠寶店花8,500元訂購一隻戒指,回家後發現非心頭好,認定該店欺騙她,便拿起一支玩具槍到珠寶店求退款,店員拒絕,她便從櫥窗掠走兩隻鑽石戒指,更開槍射中店員額頭,逃走時掉了其中一隻,把另一隻典當後獲800元。中年婦今在高院承認一項搶劫罪,還柙至3月30日判刑,以候被告精神報告。

女被告陳秀蘭,55歲,已婚,曾有六次上庭記錄,1996年曾犯藏有攻擊性武器、訛騙、行使假文件及重婚等罪名,過往有精神病記錄,案發時從事收受環保紙張工作,居於香港仔一復康中心。

被告去年初買戒子 多月後回店打劫

案情指,去年初被告在油麻地廟街金紫荊珠寶石店,以8,500元訂購一隻戒指,但款式不是她所要的,認為自己受騙。同年8月25日,她在油麻地一間仿製槍械店以800元購入一支玩具槍和子彈。

她買槍的5日後,她趁珠寶店早上開業時,向店員表示要找該店老闆,店員先叫她入內,她便從膠袋內取出一支黑色手槍,要求一名男店員將8,500元交給她,店員不肯,她便開槍射中男店員的左前額,並掠走兩隻鑽石戒指後離開。

店員認出被告常在店外徘徊

另一店員跟着被告上巴士,更着巴士司機不要開車,但被告轉乘的士離開,其中一隻戒指在途下扔掉,她事後在荃灣一間當舖典當典當另一隻戒指獲800元。

珠寶店店員認出被告經常在店外徘徊,警方根據資料,同日在香港仔一間復康中心拘捕被告,並在她的櫃內找到玩具槍、當票及該800元等。

案件編號:HCCC 53/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