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灣鐵騎士遭Tesla輾斃 女司機稱以為輾過物件 否認不顧而去
女司機駕駛Tesla行經長沙灣時,涉在一名南亞裔鐵騎士因碰撞而倒地後,仍繼續駕駛並直接離開,該鐵騎士遭輾過後最終傷重不止。女司機事後聯絡警方,她被控「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及「交通意外後沒有停車」等共三罪(DCCC379/2025)。她今(10日)在區域法院承認「使用不符合安全規例的玻璃」一罪,否認其餘兩罪開審。庭上播放女司機的錄影會面,她事後向警員稱,案發時以為輾過其他物件,回家後看到新聞,提到事件中有人不顧而去,被告說:「心諗不顧而去嗰個係咪自己呢?」遂主動聯絡警方。
女被告劉小麗(案發時65歲),被控「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交通意外後沒有停車」及「使用不符合安全規例的玻璃」三罪。控罪指,她於2024年3月6日,在香港九龍長沙灣連翔道危險駕駛一輛私家車,導致南亞裔事主死亡。
事主當時正駕駛電單車
控方開案陳詞指,案發於在2024年3月6日晚上10時,當時有微雨但路面平坦,涉案路段有三條行車線。案發時,事主正駕駛電單車。被告則正駕駛其Tesla Model X,附近另有一輛的士、一輛白色豐田及另一輛電單車同在路上駕駛。
切線時發生碰撞倒地
當時事主正在第一線駕駛其電單車,的士則在第二線行駛並在事主的後方。事主其後切線,車身幾乎與的士並行,其煞車桿亦與的士車門有碰撞,惟該的士未有停下。未幾事主失去平衡,連車撞向正在第三線的白色豐田,路面上更出現火花。
被告無停下並輾過事主
白色豐田車司機隨即扭軚煞車,惟事主被抛出車外,倒臥在行車線上。被告隨後駕駛其車輛輾過事主,惟她未有停下不顧而去。
事主其後被送往明愛醫院治理,同日晚上宣告不治。驗屍報告指出,事主左下肢有撕裂傷以及骨盆骨折,死亡是因本案引致。
被告事後聯絡警方稱疑與事件有關
案發翌日凌晨,被告致電999報案,其後聯絡警方表示她的私家車可能與本案有關,警方最終以「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及「事故後未有停車」兩罪把她拘捕。
白色私家車司機稱已即煞車但避不及
庭上讀出白色豐田車司機的口供,他表示當日駕駛途中,突然見到有物件由左邊滑向其車頭,於是他立即煞車,但躲避不及,其後見到受傷的事主躺在路邊。
被告以為是其他交通意外遺下的碎片
庭上另播放被告的錄影會面,她表示當天在尖沙咀晚膳,期間沒有飲酒,案發時正駕車回沙田。被告表示,當刻正望向路牌,有感車輛被地上的物件「晾一晾」。她以為是其他交通意外遺下的碎片,質疑:「抬走咗個人都要清路面。」
看新聞發現有人不顧而去懷疑是自己
同日晚上,她看新聞發現有人車禍後不顧而去,她說:「心諗不顧而去嗰個係咪自己呢?……我驚會唔會不顧而去嗰個係我?」同時亦感到驚慌,遂報警自首。警方問被告,其酒精呼氣測試顯示,她的體內含有四度酒精,被告強調當天沒有喝酒,解釋可能是餸菜含有酒精。
強調大家都唔想
被告表示,她有20年駕駛經驗,涉案車輛已使用七年,本應在案發後一個月驗車。她最後補充:「好不幸囉,死者又不幸,我又唔好彩,大家都唔想,總之我就好驚啦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