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勤IT經理偷公司電腦轉售獲約120萬 賭股輸光身家 認盜竊候判
德勤會計師樓的資訊科技部經理,涉以工作之便,盜取公司逾4百部電腦轉售圖利,公司盤點時揭發,他承認因買股票輸光身家,故在近1年半時間內,多番出售公司庫存的電腦。經理今(20日)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盜竊罪(DCCC1098/2025),求情亦稱無能力償還僱主。暫委法官屈麗雯指,監禁幾乎無可避免,把案件押後至8月21日判刑,期間須還押。
案情透露,被告曾向收貨商東主稱獲公司授權出售電腦,收貨商接貨一段時間後,發部份電腦屬新型號,被告即解釋稱因公司買錯。被告涉案期間共出售約423部電腦,價值約120萬元。
被告何文傑(40歲)被控一項盜竊罪,指他於2021年9月某日至2023年2月15日,在港偷竊423部手提電腦,該等物品為屬於「德勤•關黃陳方會計師行」的財產。
被告工作包括管理公司庫存的電腦
案情指,德勤·關黃陳方會計師行(下稱德勤)是一家會計師事務所。案發期間,被告是德勤是資訊科技經理,負責管理資訊科技部,職責包括管理公司新買的手提電腦,該些電腦放於公司儲物室,只被告所屬部門的職員可入內。
盤點時發現失竊399部手提電腦
在2023年2月13日早上,德勤職員進行盤點時,發現有399部手提電腦不知所終,轉告資訊科技部總監。總監遂要求行政總監代為監察,並從當天的閉路電視影片發現,在下午7時左右,正放例假的被告曾進入儲物室,他把多部電腦裝入紙箱。其後一名二手電腦公司的東主,取走裝有10部Lenovo電腦的紙箱,並以現金支付被告。公司職員即到升降機截停二人,起回約10部 Lenovo電腦。
被告稱因輸光身家而偷電腦變賣
兩天後,資訊科技部總監與被告會面,被告承認2021 年9月至2023年2月期間,一直有偷公司電腦變賣,並透露他投資股票輸光身家。被告及後寫下招認信,承認在未經德勤同意下,將約300部手提電腦非法賣給二手電腦公司,並從中獲利。
自首時稱獲利約80至120萬
至2023年2月15日,部門總監陪同被告前往警署報案及自首。被告同日被捕,他警誡下承認,盜取德勤的手提電腦出售,從中獲利80至120萬。被告與回收商大多以現金交易,小部份以銀行轉帳。被告賭博成癮,因而會將得益轉至其富途帳戶,用以購買股票,但已全部輸光。
舊電腦轉售每部約600元
此外,被告承認利用其經理的身份掩飾罪行,亦有偷取沒有記錄的舊電腦轉售,每部約值6百元,惟3百部僅為估計數字,因為他沒有記錄實際數量。他亦表示,知道這是違法,辜負上司及公司的信任,已感到懊悔,希望承擔法律責任,所以向警方自首。
接貨東主指被告曾稱獲公司授權出售
警方及後從電腦回收商檢獲24部屬於德勤的手提電腦。根據該二手電腦公司的東主所述,被告人從2021年9月29日至2023年2月13日期間一直向其出售手提電腦。每次幾部至10部,他曾就此向被告支付5.6萬元。他又供稱,被告聲稱出售電腦獲公司授權。
被盜423電腦約值120萬
自 2022年4月起,被告向他出售較新的手提電腦。他曾問被告為何要出售較新的電腦,被告解釋指因德勤買錯。至2023年2月13日晚上,他再到德勤向被告買電腦,但遭到公司職員阻止,他及後有收到被告的退款。根據銀行紀錄,回收箱東主及其公司存入被告帳戶的總金額約為45.8萬元。而被盜取423部電腦約值120萬。
家人對被告犯案表示震驚
控方指,被告現年40歲,育有一名7歲女兒。辯方求情指,他案發時因承受女兒出生、父親患癌,及妻子產後抑鬱等多方面壓力。他本人亦有抑鬱症狀,但未有就此求醫。就如求情信所指,被告犯案與其性格不符,家人均對此感震驚。
事發後曾起自殺念頭
辯方稱,被告曾因本案試圖自盡,但因妻兒朋友的關心,最終放棄念頭選擇自首。辯方同意本案涉違反誠信,但被告在東窗事發後沒有逃避,亦有承擔責任,把事件和盤托出,亦有與警方合作,節省調查資源。
現時無能力向德勤賠償
辯方續指,被告現時前途盡毀,重犯機會極低。心理報告顯示,他有適應障礙及焦慮症狀。其妻已原諒被告,但現時實在無力對德勤作出賠償,惟望法庭考慮被告第一時間認罪,亦有悔意,予以輕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