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天琦涉與《大公報》記者打鬥案押後 或考慮其他方式處理

撰文:伍凱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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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梁天琦(左)及盧永賢(右)被控公眾地方打鬥,二人今獲准簽保守行為。(資料圖片)
今年8月中,本土民主前線召集人梁天琦在港鐵太古站與一名記者爭執,二人初以粗口互罵繼而拉扯推撞。 (點新聞Facebook圖片)

「本土民主前線」召集人梁天琦,今年8月在太古港鐵站內,涉嫌與《大公報》1名記者口角,繼而動武,懷疑是2人打架的片段在網絡上流傳。事隔多月,警方昨日落案起訴2人,梁天琦及該記者同被控「在公眾地方打鬥」罪,今早於東區法院提堂,2人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1月13日再訊。2人同准以1000元現金保釋,每週到警署報到1次。

控罪指,報稱學生的梁天琦,25歲,今年8月13日在鰂魚涌英皇道太古站未付費大堂內,與報稱記者的盧永賢,42歲,參與非法打鬥。

代表梁天琦的律師庭上表示,考慮到案件性質及梁的背景,希望以更有效的方式處理。代表盧永賢的律師則稱盧打算否認控罪,據理解控方證人列表頗長,或需安排預審。

梁天琦上周五被警方拘捕,帶返警署錄口供,梁當時拒絕保釋候查,成功「踢保」獲釋;同案的盧永賢則於4日後(本週二)才被捕。

案件編號:ESCC4109/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