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裝甲車被扣近2個月 總理李顯龍致函梁振英促盡快歸還

撰文:黎梓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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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海關去年11月收到通知,在葵涌八號貨櫃碼頭扣留9輛由台灣運往新加坡的裝甲車,指其涉嫌「走私軍火」。(資料圖片)

新加坡總理李顯龍致函特首梁振英,要求港府盡快歸還去年11月扣留的9輛裝甲車。特首辦指已收到該信函,海關正就事件進行調查,並會按香港法律處理。

新加坡稱裝甲車不應被扣留

新加坡媒體《亞洲新聞台》引述該國國防部長黃永宏指,總理李顯龍在信中強調,新加坡有該批裝甲車的主權,要求港府盡快歸還。黃永宏指,香港方面稱會依法調查事件,並需要時間處理,新加坡方面歡迎此回應。黃又指,該批裝甲車是新加坡政府財產,並有豁免權,據國際法規定,不應被其他國家扣留或充公,故在過去兩個月已就事件多次向港府表明立場。

黃永宏續指,新加坡在過去逾30年均依法、以商業船隻運送軍事裝備,從未發生過被扣留事件。黃再強調,是次事件為APL船公司與港府交涉的法律問題,但船上的裝甲車是屬新加坡政府擁有,與案件無關,故促請港府盡快歸還,並希望是次事件可以在雙方滿意的情況下解決。黃亦引例指,2010年港府曾扣留南韓的運兵車及坦克等,其後亦有歸還。

特首辦:會按香港法律處理

特首辦回應事件時指,確認收到新加坡總理致行政長官的信函,又表示香港海關正就事件進行調查,港府會按香港法律處理。 海關表示,該批屬懷疑受管制物品的裝甲車由去年12月6日開始存放於海關在屯門的倉庫,由於案件仍在調查,沒有進一步資料可提供。

外交部希望新加坡遵循香港特區法律

中國外交部今日亦就該信函作回應,發言人陸慷指希望包括新加坡在内的各國尊重一個中國原則,並指是中國與其他國家發展關係的基本前提。另外亦希望新加坡切實遵循香港特區的法律。陸表示,據了解,香港特區政府現正按照相關法律處理此事,故希望有關方面謹言慎行。

香港海關自去年11月24日於葵涌貨櫃碼頭,在一艘從台灣來港的貨船上,發現12個以新加坡為目的地的貨櫃載有懷疑受管制物品,其中9個貨櫃裝有9架裝甲車,其餘3個貨櫃則裝有一些作演習用的仿製軍事用品,並無殺傷力。案件仍在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