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九故宮】林鄭月娥承認去年5月與嚴迅奇接觸 顧問費達450萬元

撰文:曾向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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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鄭月娥主持記者會。

林鄭月娥承認,去年5月已經與建築師嚴迅奇接觸。她說,我是首個接觸嚴迅奇的官員,在2016年5月主動邀請在保密情況下正考慮此項目,問及他是否同意參與這個項目。林鄭說:「當然他亦同意,等於我們在座每一個人能有機會參與歷史性的事,大家都感到非常興奮」其後由西九文化區管理局行政總裁柏志高代表管理局與嚴商量如何參與。

至11月28日同經董事局委聘嚴迅奇做顧問研究。林鄭指,在11月28日董事局同意建設博物館,及12月23日北京簽訂備忘錄之前,嚴只做了一份顧問研究,強調與決定「偷步」興建博物館是兩碼子的事。而柏志高就稱,該顧問研究只進行一些工程前期的研究工作,研究工程用地是否適合等問題,當中並無承諾會興建博物館。

記者會上,林鄭亦首次披露,聘用嚴迅奇的首期顧問費用為450萬元。

林鄭月娥補充,嚴迅奇獲柏志高授權,就展覽中心及大型表演場地提供前期顧問服務,工作範疇包括為多用途場地及博物館作初步技術研究,其工作與董事局不再跟進大型表演場地無關。她指,嚴的研究工作約於去年11月完成,這階段工作,與正式委職嚴作主要顧問有所不同。她指,基於嚴是享負盛名的建築師,董事局於11月28日一致同意委任嚴作主要顧問。

林鄭稱,去年委聘嚴迅奇做的研究工作,屬用地的前期技術研究。(梁鵬威攝)

林鄭否認無經過董事局接觸嚴是開壞先例,反指每個大型機構都有一些授權去工作。她以立法會為例,立法會願意授權在某金額下讓政府進行一些項目,例如工程項目是3000萬、非工程項目是1000萬,而西九管理局則是500萬。她澄清,作為董事局主席有責任去做前期工作,予董事局在有基礎的情況下討論由管理層提供的建議。

在其「16頁」回應中提到,根據管理局採購指引,低於500萬元的顧問合約及其單一招標安排屬行政總裁、項目監管總監連同財務行政總裁之批准授權範圍內,無需董事局同意。至於嚴迅奇出任博物館設計顧問的酬金,管理局正與嚴所屬的建築師事務所磋商顧問合約詳細條款,有關費用將由賽馬會捐贈的35億元中支付。

35億元成本估價是由許李嚴建築師事務所為管理局提供前期顧問服務時經研究及評估後而估算得出,當中包括建築工程(含應急費用及價格調整費用)、項目建師的顧問費、獨立工料測量師的顧問費、駐工地人員費用、獨立合約管理顧問的費用、管理局開支、以及其他必需的資本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