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醫馮宜亮7項專業失德成立 停牌3個月 醫委會斥無悔意

撰文:朱韻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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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科醫生、香港醫學會前副會長馮宜亮醫生,涉濫開藥被控9項專業失德,昨日(17日)醫委會裁定其中7 項成立,今日判其停牌3個月,不設緩刑。
醫委會代主席麥列菲菲斥馮宜亮沒有悔意;馮宜亮表示會研究是否上訴。

馮宜亮被裁定7項專業失德罪成。(資料圖片/吳鍾坤攝)

求情時未有承認自己做錯

馮宜亮被指於2010年至11年間,治療一名10個月大的男嬰時涉及9 項專業失德,醫務委員會昨裁定馮宜亮其中7 項專業失德成立,今日判其停牌3個月,不設緩刑。被問到會否認為判決過重,馮宜亮反問記者「你們認為呢?」,稱要留待公眾判斷。被問及是否認為自己做錯了,馮稱自己為病人做了最好的事,並會研究是否上訴。

醫委會代主席麥列菲菲斥馮宜亮沒有悔意,即使是今日求情時,仍未有承認自己做錯,只說自己紀錄做漏、未好好跟病人母親溝通等。麥列菲菲續指,他在無需要情況下錯誤處方類固醇,失德情況較嚴重,而過往同類個案是判停牌兩個月。

辯方律師今午為馮宜亮求情時,遞交了過百名病人簽名、支持和感謝信;馮又致歉,希望獲得從輕發落。

不當混合處方兩種類固醇

馮宜亮於2010年12月底至2011年1月初,治療一名發燒的男嬰時不當處方類固醇,男嬰治療後嘴唇發藍及暈眩,其母及後向醫委會投訴。醫委會委員認為,無證據顯示該男嬰患急性毛細支氣管炎,裁定馮宜亮不當混合處方兩種類固醇、不當處方抗生素等共4項專業失德成立;馮宜亮亦未有知會病人藥物有高劑量類固醇,又未有密切監察病人情况等,裁定另外3 項專業失德。

「惹火」人物馮宜亮非首次「出事」,2011年11月,馮宜亮沙田診所的藥水樽標籤出錯,向了1名13個月大的男嬰處方濃度高正常三倍的鎮靜劑,男嬰服後失去知覺,在深切治療部治療後康服。馮宜亮亦曾於2014年,被稅務局入稟區域法院,追討2011至13年拖欠的113萬元薪俸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