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蔭權涉貪案】曾蔭權電台「解畫」稱乘私人遊艇有付500元船費

撰文:伍凱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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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特首曾蔭權涉嫌收受利益及瀆職案續審,案件進入第五天,案情早前提到,2012年2月有傳媒報道曾氏夫婦曾到澳門享受豪華遊艇之行,事件曝光後曾蔭權主動上商台、港台和TVB節目「解畫」。控方今早在庭上播出相關節目錄音,當中曾承認乘坐朋友的私人遊艇到澳門,他較早前亦曾搭乘私人飛機到布吉島,又自爆另外2次接受朋友的交通款待,及退休後租住深圳東海花園。曾蔭權在多個節目強調不涉及利益衝突,按照規則辦事,不希望傳媒「用陰謀論、負面角度去分析」。

曾蔭權在電台節目稱他有跟從指引。(鄭子峰攝)

曾蔭權在港台節目《千禧年代》中解釋,遊艇之旅並不豪華亦沒有表演:「船上娛樂只有電視新聞」,他接受款待前已確定不涉及利益衝突,而且以「市價」500元付船費給朋友。曾蔭權形容自己做特首7年,只坐了4次朋友的私人飛機和船,此類款待屬非常稀有,但他拒絕談論款待者的身份,只說「朋友做咩野,唔好見怪,呢些野好少發生」。

主持人質疑曾只是跟他自定的制度行事

在《政好星期天》節目中,曾蔭權直言「唔承認有任何貪...我只係跟住守則去,但同市民有落差。呢個係我話慘的原因」,他認為時代改變,市民對特首的期望在97回歸後更高,有關規矩甚至比第一屆政府更嚴格。曾蔭權在節目中解釋接受朋友款待,他有按「市價」付款,例如2次坐私人遊艇各付了500元,與太太外遊到日本賞紅葉時夫婦花費18萬8千元等,卻遭主持人反問:「個制度邊個定?你自己定架喎?」。

而在TVB的專訪中,曾蔭權稱誠信是他45年公務員生涯中極力保障的,就接受款待一事,他重申「我無佔人便宜,跟足政策,亦無利益衝突」,私人、商務和政府事務不會混為一談。TVB則以資料片段顯示曾蔭權乘坐張松橋的私人飛機,又與何柱國、劉鑾雄一同坐遊艇到澳門。

72歲的被告曾蔭權否認一項行政長官接受利益和兩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的罪名。

案件編號:HCCC484/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