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習老師非禮3男童判入獄37月 官促優化性罪犯審視機制

撰文: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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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吳信標承認非禮他的補習學生被判入獄37月。(資料圖片)

補習男老師上門為一名13歲男童補習時隔褲摸男童下體。男童後把事告知家人報警,再揭發補習老師曾非禮另兩男童。補習老師早前認罪,今在區域法院判刑被判入獄37月。法官透露,被告是一名戀童癖,他感歎同類案件屢見不鮮,被揭發只是冰山一角,希望有關當局能優化及審視現有機制,平衡私隱及公眾利益後,設立登記制度,令這些犯罪者不會近距離接觸小童,減少犯罪機會。

洋名為Benson的被告吳信標(31歲),曾於不同的中學、小學及慈善團體旗下的機構任職教學助理。他承認11項非禮、向16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及製作兒童色情物品罪。

報告指被告不適合從事與兒童相關工作

法官陳廣池判刑時引述被告的報告稱,被告覺得自己不適合成年人世界,之後開始對年幼男子產生興趣,並有戀童癖。報告認為他對年少男有危險及重犯機會高於一般人,亦不應從事兒童相關工作,且需接受長時間治療。

陳官直斥被告違反誠信,食髓知味,不但大肆非禮事主,更藉補習及教學為名對事主上下其手。他指案中其中兩受害人是輕度弱智,事後分別有焦慮、存有錯誤性知識等,深受事件影響而需接受輔導。

被告6年內非禮3男童 包括2補習學生

案情指,於2015年11月,被告當時為男童Y(13歲)的補習老師,惟他在補習期間,於Y住所的廚房隔着褲子摸Y下體。由於當時Y的家人均留在各自在房,無人目擊事件。Y去年1月向母親投訴被告非禮他,而經警方調查下,發現被告另非禮男童X(13歲)及Z(12歲),其中X是被告於2010年在公園認識的,Z則為被告的補習學生。

受害男童Z指被告在2010年9月,在其西營盤住所多次在他面前手淫,其中一次被告更替Z手淫,而被告亦曾在兩人一同外出時,拍下一張Z露出下體的相片。

另一名受害男童X曾被被告脫褲摸下體,被告並替X手淫1分鐘,又向X播放色情物品錄像。X又提到,被告一次在一架巴士上被摸他下體。

案件編號:DCCC535/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