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蔭權涉貪案】何周禮稱不知獲提名 同年授勳者有梁振英嚴迅奇

撰文:陳雯慧 邱靖汶 伍凱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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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行政長官曾蔭權涉貪及瀆職案,繼續於高院聆訊,關鍵證人、建築設計師何周禮今日接受盤方盤問,他透露2011年2月他到曾蔭權打算租住的深圳東海花園單位視察,發現裡面失修,之前更是一個可讓客人食飯、過夜的商業會所,感覺「很不衛生」。
何在接受辯方盤問時,承認曾太雖在設計上有給意見,但最終話事權始終是深圳東海集團。又指曾太沒選用太奢華物料,反而是他建議用好一點的,因怕國內送來「土炮貨」。
何又稱曾蔭權從沒提及他會授勳,而當年獲授勳的建築界人士並包括梁振英及嚴迅奇。

曾蔭權(右)與妹妹曾璟璇(左)中午時一同離開法庭。(鄭子峰攝)

單位原是客人可過夜的商業會所

控方證人何周禮今於高院第三天作供,辯方英國御用大律師萬江儀在庭內宣讀一份東海花園發展商的文件,顯示在1997年該計劃由一名新加坡出名的陳青松建築師負責,物料來自西班牙、美國,並由香港知名的RMJM建築公石負責計設,屬高檔層次,但何周禮卻不表認同,他表示,在2011年2月11日簽約之前到該單位視察,他說:「我記憶中,去到的感覺和心情,感覺很不衛生,原因有一位負責開門的女士,我不認識,有透露過用途,原來國內的會所,不是指香港式的會所,我當時不知該會所有商業形用途,是娛樂式,有飯局,有卡拉OK,,用會所的人可以過夜。」

何周禮同意辯方所指,若當時將單位放租,不會租到很好的價錢。數天後即2月18日他到禮賓會首次和被告曾蔭權、曾太曾鮑笑薇開會,當時曾蔭權已表明由曾太負責室內設計,何同意曾太是一名害羞的人,他們的要求是要將禮賓府不同功能,「塞在(深圳)6000呎空間」,不過曾太的要求「不奢華的物料或牌子」,只要求「簡單、光亮、摩登和乾淨」。另外一份文件顯示,曾太亦有要求健身室有跑步機、按摩床和Space Walker。

控方指何周禮不能向外人稱他曾為特首工作,故曾蔭權要額外補償他。(資料圖片/鄭子峰攝)

何周禮同意工程的最終話事權是東海集團

何亦同意,當時他按曾太選材,但根據合約,最終話事權是深圳東海集團,更曾在細節上不接受他的建議,雖然不能說國內要求物料的檔次低一點,但通常「香港設計,在國內文化中,我們會建議一些好少少的建材,國內俾一些「土砲貨」(即中國製)物料。」

對於2012年2月22日有報章報道深圳物業,顯示何周禮在2011年3月的圖則初稿,何強調他和他公司同事絕不會將圖則給記者,但一般將圖紙及施工情況張貼在工地的牆上,不排除有記者闖入工地而取得。另外在報道刊登後,何的公司公關指收到不少傳媒的滋擾。

何周禮稱曾氏夫婦要求的裝潢不算豪華

其後在回應主控David Perry 的覆問時,何周禮稱曾蔭權深圳東海花園的內部裝潢「算不上用豪華來形容」。何周禮說,雖然曾蔭權住在6000呎的單位,在香港人眼中可以感覺很豪華,但憑他從事設計18年的專業經驗,單位由設計用料,到國內工程承辦商改用的替代建材,皆稱不上豪華。

何周禮自言城中亦有富豪找他設計住所,曾經有客戶要求他飛到意大利入貨、到西班牙買水晶燈和到法國找傢俬,所以對他來說「豪華嗰把尺好大」,庭上回答主控「我恐怕答唔到豪華的定義」。

與何周禮同於2011年授勳的人士尚包括現任特首梁振英,及建築師嚴迅奇。(資料圖片)

何周禮稱曾蔭權從未提及他會授勳

就何周禮於2011年授勳一事,辯方翻查2011年授勳資料,顯示何並非當年唯一一位屬建築界別而獲授勳人士,更舉例指現任特首梁振英當年亦獲最高榮譽大紫荊勳章、建築師嚴迅奇獲頒銅紫荊勳章等,何同意,並表示他當時不知誰提名他,而他和曾蔭權夫婦進行裝修會面時,對方從無提及過他有可能獲奬的事項,亦無人指他因為私下替曾蔭權設計翻新退休居所而獲授勳。

辯方另提及在2011年授勳之前,何曾奪得國內、國內的建築大獎,例如在2008及2010年獲得美國國際設計大獎、亞太室內設計大獎等,並在2008年獲頒職業訓練局的榮譽院士。除獎項外,他多次參與公眾事務及協助一些非政府機構工作,香港青年協會總幹事王䓪鳴和一些立法會議員對他評價不錯。

副設計總監吳偉豪稱東海工程屬機密。(鄭子峰攝)

前設計總監稱東海工程屬機密

何周禮作供完畢後,控方傳召何的建築設計事務所的前副設計總監吳偉豪作供。吳稱他自2005年7月至2012年11月在該公司工作,亦參與東海花園單位的設計項目。吳曾與何周禮和何妻出席2011年2月18日在禮賓府的設計會議,當時曾太提出一系列設計要求,而有關的討論文件提到需要全面謹慎處理(total discreet)。主控問證人「何謂total discreet?」,吳回答曾經收到前老闆何周禮的指示,東海花園項目是不可以洩露出去,屬於機密的項目。

控方下午又讀出部份證人的書面供詞,其中已退休的前港台《千禧年代》節目主持梁家永在書面供詞指,他在被告曾蔭權擔任財政司司長、政務司司長、行政長官時,均有邀請曾蔭權親身到電台接受訪問,電話「煙IN」訪問都有,但較少。梁指,在曾蔭權擔任行政長官後,梁若要訪問曾,一般先聯絡前新聞統籌何安達,而2012年2月22日曾蔭權致電該節目訪問,梁已忘記是由曾打電話來,還是聯絡何安達下,而和曾蔭權訪問。

72歲的被告曾蔭權否認一項行政長官接受利益和兩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的罪名。

案件編號:HCCC 484/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