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蔭權涉貪案】謝曼怡指曾蔭權在行會發牌會議表現無異樣

撰文:陳雯慧 伍凱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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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特首曾蔭權在任內期間涉嫌收受利益,接受深圳豪宅裝修及瀆職案,進入第11日審訊。控方傳召前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常任秘書長謝曼怡作供,解釋廣管局發牌程序,指局方建議行會向香港數碼廣播有限公司(前稱雄濤廣播)等媒體發牌時,行會當時已有共識同意發牌,她指曾蔭權在行會中的表現沒有異樣。
前行政長官辦公室常任秘書長麥靖宇亦有作供,他稱曾蔭權到電台解畫才知道深圳物業情況,事件越鬧越大後,他有份草擬回應,但當時不覺得設計由何周禮操刀屬重要資料。

前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常任秘書長謝曼怡今出庭作供。(伍凱瑩攝)

謝曼怡供稱,她自2010年4月至2012年7月擔任該職位,參與雄濤廣播有限公司申領數碼廣播牌照事宜。謝曼怡曾出席行政會議及廣播事務管理局的會議,她稱審理發牌程序嚴謹,事前亦有向行會非官守成員簡報,故廣管局最終建議行會向香港數碼廣播有限公司(前稱雄濤廣播)等媒體發牌時,行會當時已有共識同意發牌,而會上亦沒有人提出要駁回任何一份申請。謝曼怡憶述,曾蔭權在行會中的表現沒有異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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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曼怡表示,經營數碼廣播並非全無風險,海外亦有失敗例子,過去有新加坡公司經營數年後即倒閉。當年申請牌照的4間媒體亦注意到風險,政府的立場是會擴大數碼廣播在香港的普及度,及協助解決技術問題,但數碼廣播仍應該以市場主導。其後,商業電台決定撤回牌照申請。

鄭經翰曾會見蘇錦樑

庭上披露鄭經翰曾會見時任商經局局長蘇錦樑,鄭關注如何分攤數碼廣播的營運開支及其他技術問題,鄭希望政府提供資助,但政府則認為開支不應由政府補助。

謝曼怡指曾蔭權為人正直要求高

謝曼怡在接受辯方盤問時透露,曾蔭權任庫務司及行政長官時,均曾為她的直屬上司,她認同曾蔭權一直盡力服務香港、為公職奉獻一生,更透露曾蔭權為人直率,要求高,有時曾會為自己過份反應,會向她道歉。

控方指若有任何參與政策討論的人士、包括行政長官,與相關討論議題有潛在利益衝突卻沒主動申報,是否影響公眾對政府的信心,謝回應,感覺是對。

曾蔭權的前女下屬指他為人正直要求高。(陳雯慧攝)

通訊局相信李國章能對雄濤運作有幫助

就雄濤廣播申請李國章以董事及主席身份控制雄濤一事,謝曼怡透露其實當年另一間申請數碼廣播牌照公司都有同一樣情況,通訊事務管局當時一併考慮,其中要求李國章承諾不得,與擔任電訊盈科獨立非執行董事李國寶討論任何有關電訊盈科事宜,以免此舉可避免資訊壟斷,但考慮李國章經驗、專業範疇,加上雄濤股東鄭經翰因要擔任總編輯,不能擔任公司主席,認為李國章對雄濤運作及推動數碼廣播的發展,有正面作用,所以對雄濤申請表示支持。

另外對於雄濤向政府申辦七個廣播頻道,其他公司只是申辦三個廣播頻道,謝曼怡指,局方當時按既定程序,考慮雄濤能否符合經濟、技術和運作等條件以申辦七個廣播,當時的考慮不涉及任何敏感政治議題。

證人:當年不覺何周禮為住宅設計師屬重要資料

2012年2月傳媒大肆報道時任行政長官曾蔭權的操守問題,前行政長官辦公室常任秘書長麥靖宇表示,他在曾蔭權到電台解畫才知道深圳物業情況,其後事件越鬧越大,他亦負責參與日後起草新聞稿,亦因為需要一名立法會議員有關深圳物業的查詢,他問了曾蔭權取了該份租約,並按照租約內容起草回覆,但他已忘記了當年租約所寫立約日期,亦忘記有無看過租約附件和收據。

被問及為何不在回覆記者新聞稿中,加入涉案單位,由國際知名的室內設計師何周禮操刀設計,以及費用由商人黃楚標支付的重要資料,麥同意控方所指,這是重要資料,尤其何周禮作室內設計,但他當時不認為這點是重要,而且當時亦無人提供資料,加上該份新聞稿不是由他起草。

前行政長官辦公室常任秘書長麥靖宇稱當年不覺何周禮為設計師是重要資料。(伍凱瑩攝)

72歲被告曾蔭權,否認一項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名及兩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

案件編號:HCCC 484/2015